招标详情
一、 招标项目编号: CYCG2022TL-XJ-008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上限价 |
1 |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 一项 | 14万元 |
四、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02月26日8时30分前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投标人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上自行查看和下载。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02月26日8时30分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四楼会议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6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桐庐县融媒体中心(四楼会议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宁婷
联系电话: 0571-64626647
地址: 桐庐县迎春南路荣正财富广场1302室
2、采购人名称: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桐庐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 王晓
联系电话: 13968016355
地址: 杭州市桐庐县学圣路桐庐广播电视台
附件信息: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1)(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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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融媒体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询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CYCG2022TL-XJ-008)
采 购 人 :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王晓
采购机构: 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宁婷
2022年0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第二部分 询价项目及要求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第四部分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合同范本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就桐庐县融媒体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YCG2022TL-XJ-0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上限价 |
1 |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 一项 | 14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可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自行查看和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02月26日8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送交到桐庐县融媒体中心(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实行“即交即走”的原则,具体应按开标会防疫方案执行。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02月26日8时30分在桐庐县融媒体中心(四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注意事项
(1)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实行“即交即走”的原则。(投标单位限1名人员进场递交(建议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进入交易场所人员(投标单位限1名人员(建议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入交易中心递交标书)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所有参加人员凭借身份证参加;禁止各类异常症状、重点疫区人员、红黄码人员参加。
(3)不组织场内集中开标,取消所有现场审核及投标人确认环节,即投标人递交投标书后即可以离开开标现场,不须参加身份核验、唱标、确认等开标环节。
(4)投标人联系人在开标期间应当保持电话畅通,若有询标,将以语音电话的方式进行。投标人通讯不通,导致30分钟内无法联系(或拨打三次未能接通),将视作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投标人不能提起质疑。
2、投标人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婷
联系电话:0571-64626647/13386524790
电子信箱:2056169335@qq.com
地 址:桐庐县迎春南路荣正财富广场1302室
2、采购单位:桐庐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王晓
联系电话:13968016355
地址 : 杭州市桐庐县学圣路桐庐广播电视台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上限价(元) | 备注 |
食堂劳务服务 | 10个月 | 14万元 | 需按人员进行报价 |
二、服务人员需求清单:
(一)桐庐县融媒体中心食堂人员安排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素质良好,无犯罪记录,爱岗敬业,会普通话。专业技能经过公司培训并合格,符合上岗要求。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1 | 厨师长(项目负责人) | 1名 |
2 | 早餐厨师 | 1名 |
3 | 打杂人员 | 2名 |
合计 | 4名 |
注:以上人员由中标方自行聘请厨房员工,被聘请的厨师(需持有国家承认的二级或三级以上烹调证书)、早餐厨师(需持有国家承认的二级或三级以上烹调证书)和打杂员工都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开展身体健康检查,同时填写《招录员工报名表》,由中标方负责及时上报采购方管理备案。
上述岗位设置配置人员为基本要求,承包人可以根据项目特性及实际工作中根据任务要求,科学合理配置相关人员,如需调整工作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合同期内,厨师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其他要求及相关说明
1.设备维护
(1)桐庐县融媒体中心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承包人免费使用,承包人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2)碗、勺、筷、盘等日常餐具由采购人统一提供,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核销。
(3)食堂服务人员平时保洁用品,劳保用品,由采购人提供。
2.中标方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食堂餐饮服务工作。中标方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中标方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5.食堂区域内垃圾用袋装收集,餐厨垃圾要按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的工作按相关卫生标准严格执行。
6.承包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工作人员的年龄、职业资格、综合素质等不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7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解除该工作人员合同。承包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7.承包人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8.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9.中标方要为食堂餐饮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
10.中标方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好食堂节电、节水、节气工作(水、电、燃气费用都由采购方承担)。
11.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中标方必须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
12.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采购人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中标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食堂内所使用的设备都由采购方提供)。
13.中标方要按时供餐。无故不得提早或推迟供餐时间,未按时供餐的,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 元。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早或推迟供餐,或可对部分人员提早供餐。
14.中标方着装要规范、整齐。不穿戴工作服的,需立即进行整改,多次提醒未果将进行相应处罚。
15.环境卫生不达标的,中标方需立即进行整改。厨房垃圾未分类收集或溢流的,餐具清洗未到位有残余饭菜粒的,菜品中有较大异物的,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 元。
16.禁止事项
(1)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中标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中标方不得在食堂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食堂区域对采购人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3)未获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食堂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物品等。
17.合同总价金额中已包括一切税金和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福利、资金、补贴、社会保险费、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按月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在下个月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食堂菜品、米、油、调味品采购
1.食堂用餐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餐和中餐全体人员用餐。食堂菜品采购由中标人负责。
2.餐标:标准为按额定人数每人300元/月由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
早餐:白米粥、现磨豆浆、鮮肉大包、菜包、菜饼、麻球、鸡蛋、煎馒头、玉米、炒粉丝、汤面、油条等。
中餐:二个荤菜、二个小炒、二个时令蔬菜,一个汤以及餐后水果。荤菜应有肉类、水产类、家禽类,小炒应荤素搭配,菜品应确保新鲜,一周内每天搭配不重复。
3.食品原料的采购
(1)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由中标人负责,并配专人负责做好入库、保管工作。
(2)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
(3)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
(4)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采购人处理。
4.食堂每月消耗的菜品、米、油、调味品等一切货物供货方都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供货采购,同时所有商品都必须提供该批次食品安全检测报告、生产日期等信息。
5.其他情形
(1)增加人员就餐。如有会议用餐,采购方提前半天告知中标方需增加人员的人数,中标方提前做好准备,并按规定人数增加菜品数量,会后凭会议用餐申请单或就餐券另行结算。
(2)公务招待。如有外来客确需进行公务招接待的,采购方提前半天告知中标方,中标方提前排好菜单,做好菜品食材采购,餐标原则上为30-40元/位,按标准不超过40元/位,凭公务接待申请单结算。结算方式为菜品食材购买成本加工资补助。菜品食材购买成本以实际为准,工资补助以就餐人数为依据,6人以下为50元/桌,6人以上为80元/桌。
(3)采购人已经为中标方承担所有劳务人员开支;食堂经营水、电、燃气费;食堂所有设备;因此在食堂公务招待菜品销售定价时应报采购人备案,如实提交采购菜单的价格并进行接近成本价低利润销售。
四、 转让和分包
未经采购单位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资信及技术要求
服务期 | 10个月。 |
付款条件(明确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 | 1.合同总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由乙方交入采购人指定帐户,服务期满后,经用户单位确认,由甲方无息退回乙方。 2. 按月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用在下一月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 如无特别说明,按“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内容。 |
六、其它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提起民事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加强对所有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合同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所属所有人员、设备、车辆如发生纠纷或各种意外事故(包括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必须自行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与采购人无涉。
▲5.采购人将组建食堂监督管理小组不定时对中标方进行临时卫生检查和全员满意度测评,如检查和测评多次不合格或测评不满意的,采购人有权进行单方面的解除合同。
报价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用封闭式投标,现场开标。投标单位必须于2022年02月26日8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送至桐庐县融媒体中心(四楼会议室)。
开标会定于2022年02月26日8时30分在桐庐县融媒体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
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在桐庐县融媒体中心政务公开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授权代表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时授权代表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不符合询价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3供应商必须认真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4投标文件必须标明服务期。
5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承诺售后服务,格式内容自拟;
6评审原则:按照质量、服务满足采购要求且有效报价合理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人(有选择性的报价、高于上限价的报价或者经询价小组认定质量、服务不满足采购要求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7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库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注:以上材料制作进报价文件中;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桐庐县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5-24/3117.html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5-30/3144.html
8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文件封面(盖公司公章,注明正、副本)、报价单、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企业情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服务人员配备表等内容组成;
9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一齐密封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均以正本为准;
10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11供应商开标后撤回投标、成交后不履约和提供虚假证明的,被列入不良供应商;
12成交情况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桐庐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上公示;
13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单位交纳中标价2%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供,合同履行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14本次采购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
浙价服【2003】77号文件》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取,不足2300元按2300元计取,考虑在报价中,不必单列。
采购合同(范本)
(具体文本以实际签署的为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中标供应商)
1乙双方根据 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1采购内容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服务期限: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
2.履行方式:
3.履行地点:
八、服务期:10个月。
九、款项支付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应当主要负责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甲方应当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
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
十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向甲方委派项目组人员。
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
负责处理好与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工作。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十五、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盖章)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
报价单
致: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标书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桐庐县融媒体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实施。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月) | 合计 | 备注 |
一 |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期:10个月 | ||||
1.1 | 厨师长(项目负责人) | 1 | 名 | |||
1.2 | 早餐厨师 | 1 | 名 | |||
1.3 | 打杂人员 | 2 | 名 | |||
合计 | 大写:元 | |||||
小写:元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材料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3、本应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
(1)我方要约有效期为自应标截止日起90天;
(2)我方同意标期可作延长;
(3)在标期内,我方受应标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的约束。
4、本应标文件,你方之接受函,包括条款栏,标的规格要求栏和其它有关文件在内的应标文件对我们双方均具约束力。
5、根据具体情况而拒绝任一或所有标书完全取决于你方。你方没有义务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标书或某一特定标书,也不需为拒绝某一标书作出任何解释。
6、另外,我方承诺还将就你方所要求的进一步信息提供给你方。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提供如下优惠条件:
(1)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 司 盖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致: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承诺以下内容: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为 ,质量目标达到 合格 。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包括修改文件,如有)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从开标之日起 天),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同意无条件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如果中标不按时缴纳履约金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有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无异议。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全名)
电话:
传真: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企业情况
投 标 人 概 况 | 名称 | |||
地址 | ||||
经营范围 | ||||
成立时间 | 经济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注册资金 | 技术人员数 |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
工商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是否依法纳税 | 是否参加社保 | |||
单位优势:可包括以下一些内容(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服务人员配备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联系电话 |
注:服务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及健康证。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日 期:
提示:1、投标供应商应实事求是填写并提供本表,不符合的可不提供。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日 期:
附表: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 | |||||||||
行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 (万元) | 资产总额Z (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 (万元) | 资产总额Z (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万元) | 资产总额Z(万元) | |
1、农林牧渔业 |
| 500≤Y<20000 |
|
| 50≤Y<500 |
|
| Y<50 |
|
2、工业 | 300≤X<1000 | 2000≤Y<40000 |
| 20≤X<300 | 300≤Y<2000 |
| X<20 | Y<300 |
|
3、建筑业 |
| 6000≤Y<80000 | 5000≤Z<80000 |
| 300≤Y<6000 | 300≤Z<5000 |
| Y<300 | Z<300 |
4、批发业 | 20≤X<200 | 5000≤Y<40000 |
| 5≤X<20 | 1000≤Y<5000 |
| X<5 | Y<1000 |
|
5、零售业 | 50≤X<300 | 500≤Y<20000 |
| 10≤X<50 | 100≤Y<500 |
| X<10 | Y<100 |
|
6、交通运输业 | 300≤X<1000 | 3000≤Y<30000 |
| 20≤X<300 | 200≤Y<3000 |
| X<20 | V<200 |
|
7、仓储业 | 100≤X<200 | 1000≤Y<30000 |
| 20≤X<100 | 100≤Y<1000 |
| X<20 | Y<100 |
|
8、邮政业 | 300≤X<1000 | 2000≤Y<30000 |
| 20≤X<300 | 100≤Y<2000 |
| X<20 | Y<100 |
|
9、住宿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 10≤X<100 | 100≤Y<2000 |
| X<10 | Y<100 |
|
10、餐饮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 10≤X<100 | 100≤Y<2000 |
| X<10 | V<100 |
|
11、信息传输业 | 100≤X<2000 | 1000≤Y<100000 |
| 10≤X<100 | 100≤Y<1000 |
| X<10 | Y<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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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X<300 | 1000≤Y<10000 |
| 10≤X<100 | 50≤Y<1000 |
| X<10 | Y<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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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房地产开发经营 |
| 1000≤Y<200000 | 5000≤Z<10000 |
| 100≤Y<1000 | 2000≤Z<5000 |
| Y<100 | Z<2000 |
14、物业管理 | 300≤X<1000 | 1000≤Y<5000 |
| 100≤X<300 | 500≤Y<1000 |
| X<100 | Y<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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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X<300 |
| 8000≤Z<120000 | 10≤X<100 |
| 100≤Z<8000 | X<10 |
| Z<100 |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X<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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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X<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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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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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