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介绍
二、报价须知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2022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采购单位 |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项目类别 | 3011 |
工程项目编号 | J6200202203 | 工程项目名称 |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价原则 | 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2-02-23 10:00: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2-03-02 10:00:00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02-23 10:00:00 至 2022-03-01 10:00:00 |
五、产品信息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1 | 1 | F0101011 | 采购范围包括2名司机与1名厨师. | 1.000 | 项 | 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劳务外包服务 | 2022-02-28 |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 张倩 | 询价单位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311-11111111 | 传真 | |
邮编 | 136577957@qq.com | ||
手机 | 13980037369 | 联系地址 |
七、附件
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2022年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文件V4.docx
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2022年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文件V4.pdf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
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
2022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寻源汇总号:XC20220262000012
采购人 | : |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日 期 | : | 2022年2月 |
目 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一章采购公告
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2022年度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公告
寻源汇总号:XC2022026200001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2022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人为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工作的需要,拟采购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劳务外包服务,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餐饮及交通后勤保障服务,包括小车驾驶员2人,厨师1人。
2.2采购范围:
2.2.1 驾驶人员劳务服务:提供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项目日常公务车辆的驾驶员劳务服务,包括驾驶人员聘用及管理。
2.2.2 食堂劳务服务:提供餐饮加工服务。
2.3服务期限:一年,计划为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供应商须为集团公司级、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管理过3人及以上人数的劳务外包相关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包含盖单位章的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服务内容、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
3.2.3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 否 。
3.2.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华能系统内中未有违约记录和严重失信行为,未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的报价;
(4)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不存在上传数据或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否则将视为串通投标并否决其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2年月日时起至2022年月日时止(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
4.2采购文件下载: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0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递交时间截止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启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
地 址: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7号华能大厦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611803 | 邮 编: | 102209 |
电 话: | 19881793635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404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hnzbcd@163.com |
联 系 人: | 周先生 | 联 系 人: | 张女士 |
/年/月/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4.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6.1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供应商需在2022年月日(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前发出澄清问题,采购人将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回复。具体日期以电子商务平台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
9.6 | 最高限价 | ☑无 □有,最高限价: |
9.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无 (1)询比价采购代理服务费,取费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计取。 (2)竞争性谈判和与外部供应商进行的单一来源谈判非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标准收取。 (3)与集团公司内部供应商进行的单一来源谈判,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收费标准的60%收取。 采购代理费由供应商依据以上标准计算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中标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 户名: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招标代理开户行:交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中标服务费汇入账号:6550010113658 电汇时请备注注明: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2022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服务费 ※提示:请成交人于结果通知发出后3天内自觉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
10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其他: |
11.1 | 响应保证金 | ☑无 □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____年月日时之前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12.1 | 采购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120 个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__ __年月日时分。具体日期以电子商务平台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
16.1 | 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始时间及地点 | 开启响应文件开始时间:__ __年月日时分。具体日期以电子商务平台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开启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 |
16.2 | 谈判时间及地点 | 谈判开始时间__ __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 |
21.3 | 履约担保 | ☑不提供 □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22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时提交一正一副报价文件纸质版 |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2.2 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成交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询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现场踏勘
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 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竞争性谈判被拒绝。
5.4 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5.5 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在谈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6.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询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编制基本要求
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7.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 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 报价
9.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2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9.3 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9.4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
9.5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6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9.7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10.报价货币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1.响应保证金
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
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人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12.采购有效期
12.1 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电子商务平台。
13.2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5. 询价小组
15.1 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
15.2 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
16.开启响应文件
16.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6.2供应商须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及地点参加谈判。
17.评审方法
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
19.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
20. 成交通知
20.1 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0.2 《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签订合同
21.1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谈判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 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2.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23.1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所列的各项金额的总和。供应商填入项目清单的各项价格应为人民币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两位。
23.2响应文件应完全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中没有明确服务期的视为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
23.3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评审中,采购人视为该项费用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1.评审依据
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评审程序
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
1.初步评审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1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2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
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1.5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1.6没有在电子商务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的;
1.7报价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的;
1.8不存在上传数据或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否则将视为串通投标并否决其投标。
1.9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
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
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资格条件、交货时间、付款条件等。
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
2.3报价评审,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
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和技术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若各供应商报价税率一致,则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价;若各供应商报价增值税专用税率不一致,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2.4算术错误修正
2.4.1.1 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性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明显书写错误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线上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与报价书中价格不一致时,除有明显单位错误(元与万元)的外,均以低价的价格为准;
(4)报价汇总表中价格、报价书中的总价、以合价计算的总价三者价格不一致时,除明显单位错误(元与万元)外,均以较低的价格为准作为评审价,并保持与合同价一致,原则上在合同签订前对高出部分进行等比例下调。
(5)对报价漏项的,则认为该漏项报价已计入其他项目报价中,报价总价不予调整;若分项报价中有超出招标范围的分项,在评审环节不予以修正,如其中标,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超出招标范围部分予以核减,并调整相应的合同价。如其中标,在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对高出部分进行等比例下调。
2.4.1.2 对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响应性文件的价格,评审小组将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供应商书面同意后,该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报价作否决处理。
2.4.1.3 通过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为评审价。
2.4.2分析报价
2.4.2.1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单价、合价、总价的合理性、完整性等进行分析比较。
2.4.2.2判断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小组会应当否决其报价。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后的总价和报价如有不一致,以两者较低价格为准,修正所有单项的综合单价,并以修正后综合单价办理结算。
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和技术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澄清、说明或补正
3.1为进行响应性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工作,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性文件做出澄清说明。澄清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3.2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错误修正的除外)。
3.3供应商对上述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供应商公章,并作为响应性文件组成部分。
3.4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4.. 评审报告
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委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
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对经评审的响应文件按质量和服务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若经评审的响应文件报价相同,按供应商业绩个数从多到少排序;若业绩仍相同,按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从多到少排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2022年度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攀枝花市西区华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甲方将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2022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主要包含:车辆安全驾驶服务、食堂劳务服务)业务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委托给乙方负责。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主要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数量要求的车辆驾驶服务、食堂劳务服务,总共外包服务人员为3人,其中驾驶员2人,厨师1名;主要工作地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服从调配。服务期限一年,计划为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量对乙方服务人员数量、素质、资格岗位等提出服务需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与岗位相符的各项工作;甲方有权制订相应的岗位服务规范、考评办法,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服务规范、考评办法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人员有义务遵照甲方的服务规范和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服务项目的质量考核指标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
2. 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与具体岗位相关的监督管理,并检查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包括上、下班记录、服务情况、违规违纪情况、受表扬、被投诉等。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备查,包括健康证、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
4. 甲方对乙方人员工作质量考核、收入分配有知情权,对工作质量低下、影响工作质量或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所需岗位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6.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乙方人员的服务人数进行调整,除按本合同条款第五条结算支付费用外,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额外索赔。
7. 若遇国家、甲方单位出台新的方针、规定要求取消劳务外包等类似服务合同,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8. 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的结果或整改措施回复甲方。
9. 甲方有权对乙方投入员工进行月度考核、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监管。
10. 甲方委托并监督乙方购买食堂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米、面、食用油、蔬菜、瓜果、肉类、活禽、海产品、水产品、干杂及调味料等),保证食品、食材的卫生安全。
(二)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提供乙方人员安全的工作环境,如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等工伤事故时,甲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协助乙方处理。
2. 甲方应为乙方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配合乙方履行职责。
3. 对乙方提出工作场地、工作设施存在的问题,需要甲方配合解决的,甲方应予以支持。
4. 甲方为乙方人员进出工作场地提供方便。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乙方权利
1.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合同规定保障乙方人员的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2. 乙方或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甲方有违规行为时有权向甲方主张或直接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 乙方义务
1. 为了对项目服务人员进行有效激励,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应制定本项目服务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执行。乙方据此对服务本项目的人员按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依据。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对服务本项目员工的考核结果、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情况的监管。
2.乙方有义务将服务人员信息提供给甲方审核。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确保完成甲方相关服务业务。
4. 乙方应按照甲方需求和标准提供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甲方任务所需要的技能素质,乙方应与其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支付工资、交纳社保及各种税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提供所有费用相关凭证作为甲方支付首笔进度款项的依据以及日常备查材料。甲方对不符合服务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5. 为确保招聘的人员确能胜任甲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按照具备完成甲方任务所需要的技能素质要求招聘人员,乙方在招聘过程中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应聘人员情况,并将其信息提供给甲方审核,并参考甲方意见。乙方与其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6. 乙方与其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乙方应直接与其人员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的工作,如出现严重影响甲方工作的,由乙方承担有关损失责任。
7. 乙方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乙方人员的经济补偿等由乙方承担。
8. 乙方应教育、督促乙方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工作,服从甲方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
9. 乙方应教育、督促其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保证甲方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如乙方人员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 乙方管理人员应经常到项目工作现场,协调及处理甲乙双方与乙方人员之间的关系。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乙方人员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并建立担保制度。
11. 乙方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在其离职时,由乙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甲方。
12. 若遇国家、甲方单位有新的规定或提出新要求,乙方应在新规定或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内,积极采取措施,满足新的规定或要求。
13.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人员前,必须组织服务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此外对已聘用的人员,乙方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体检。
四、合同服务期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本合同按月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服务关系。
五、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格
1.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单价明细见下表。签约合同含税预估总价暂为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不含税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税为:%。(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保险、政策性文件等以及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 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国家出台新的税务政策,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原则,按照新政策中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调整合同价格。
3. 合同形式:书面形式。
4.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二)结算及支付方式:
1. 以乙方实际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实际工作量、实际到位人员数量及岗位、出勤天数、出差情况等,以合同约定的分岗位人年单价、本合同附件1的合同履约考核办法、以及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的服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为基础,按月进行考核,按季度进行结算。
(1)每期结算时,乙方需将投入本合同项目的各类人员的月度考核结果和社保缴存凭证等交于甲方监管核查,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作为当期支付的依据。
(2)人员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按月据实结算,首月上班不满全月按天结算,其余按考勤计发。
(3)暂列金主要用于不可预见的人工成本增加。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增值税税率为%的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人民币转账方式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合同变更、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但若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对其中一方有失公平。
2.一方或双方生产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对其中一方有失公平。
3.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未尽到合同规定义务,又未按另一方提出的整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
4. 甲方单位对服务外包有新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根据以上条款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七、特殊约定
1. 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2. 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在工作中,因违规操作造成事故,驾驶员和厨师应负主要责任;若甲方违规指挥,乙方或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 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在甲方工作期间,实行劳动报酬考核制度。劳动报酬由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患病,非因工伤、残、亡,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按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进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如患职业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按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进行处理,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补偿。
6.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更换:
(1)乙方驾驶员和厨师经培训不合格的;
(2)乙方驾驶员和厨师在试用和工作期间难以胜任或独立完成工作的;
(3)乙方驾驶员和厨师经甲方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4)乙方驾驶员和厨师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或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将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退回乙方:
(1)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在试用期间不胜任甲方分配工作的;
(2)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对甲方有意采取隐瞒病史,假报学历,冒名顶替及其它欺骗手段的;
(3)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执行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9.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不履行协议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派的驾驶员工作;
(2)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10. 保密约定: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等各种资料,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复制或带离工作场所。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甲方所有商业、技术等信息不得外传。
11. 乙方派的驾驶员和厨师因故停止在甲方的劳务工作或与乙方解除、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该驾驶员和厨师已向甲方交接完工作,归还相应资料以及生产工具等的书面通知后才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12.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派往甲方的驾驶员和厨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从事与甲方相竞争或为甲方竞争对手服务的工作。
13.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已派到甲方的驾驶员和厨师。
八、违约责任
1. 合同签署后如一方擅自终止合同或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如期实施的,均属违约行为,违约一方除承担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另向对方支付本项目年业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符合条件或规定数量的人员上岗及时完成业务的,每延期一日按月业务费总额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不得将业务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停止付款,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年业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
4. 由于乙方拖欠、克扣其人员的工资或福利导致其人员对所做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 乙方人员如有违反服务要求或不认真履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并在考核时有权进行相应扣罚。
6. 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安全管理、保密管理规定,导致发生案件、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赔和追究法律责任。因乙方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导致事故、案件,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 遇有国家或甲方单位对劳务服务有新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若超过3个月未支付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及时告知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并支付相应利息。
9. 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服务无法按合同条款满足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视为发包人违约。
九、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十、廉洁条款
1. 严禁甲方的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2. 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如有违约,仍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上述行为严重的,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并同时签订本合同“车辆驾驶服务安全协议”后生效。
2. 本协议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协商议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签字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攀枝花市西区华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____年 月 日 签订日期:____年 月 日
车辆驾驶服务安全协议
甲方:攀枝花市西区华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给甲方提供车辆驾驶服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交通安全,双方在签订《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2022年度劳务外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协议内容:
第一条 人身安全管理
1.乙方提供车辆驾驶工作的驾驶人员必须是符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的有技术资质的,具备社会保险(工伤)等条件的人员。
2.乙方负责安排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具有三年及以上驾驶经历,并持有效证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并严格遵守甲方各种安全工作规定。
3.乙方要如实报告参加机动车驾驶员的资质情况。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
4.乙方负责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二条 机动车的安全管理
1.由乙方车辆管理人员组织车检小组,定期对所有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上路运行,如涉及车辆费用的,由甲方承担。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的维护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掌握车辆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情况。
2.乙方驾驶员必须对甲方的机动车辆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车辆例行保养制度执行,保证车辆性能完好,禁止带病车辆上路行使。
3.乙方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条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合格的机动车辆。
2.乙方有责任做好驾驶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运输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乙方在驾驶服务过程中应按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驾驶人员要做到遵纪守法、文明驾驶,爱护甲方及所辖企业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四条 公用设施的安全
1.乙方必须爱护甲方及所辖企业的公用设施、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2.乙方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需要变动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
3. 进入甲方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以及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得随意接用电源、气源、水源等,如须临时接用,要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安全保卫管理
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安全保卫制度,不得做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条事故处理
1.乙方应建立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或措施,能够对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展开培训和演练,提高驾驶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报送,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报甲方负责人。
3. 乙方人员驾驶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负责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4.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乙方应尽全力积极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政府劳动、公安部门的规定及时上报。如有需要,甲方可予以配合。
第七条 由于乙方违反甲方合同条款及安全条例,发生人身伤亡、食物中毒、交通事故、设备损坏及环境污染等事件,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付。
第八条 乙方承担承包车辆驾驶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承担因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而产生的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对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负责出面处理并配合甲方向其追偿。
第九条 在本安全协议条款中未尽款项,即按国家或电力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规定为依据。
第十条 安全协议作为《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2022年度劳务外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全称、盖章) | 乙方: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名) |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名) |
本合同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1.华能四川公司攀枝花市分布式光伏2022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考核办法
1. 考核办法
1.1 考核工作按季度进行,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开展考核工作。年度考核得分为四个季度考核平均得分,不再单独考核。
1.2 每季度考核在85分及以上,乙方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奖金。
1.3 若乙方(中标人)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导致甲方的声誉、安全和政治形象受到影响,被省级主管部门或新闻媒体进行通报,或甲方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甲方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1.4 每季度的考核完成后,考核通报结果作为结算报表附件。
2.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服务 项目 | 考核标准 | 评分分值 | 考评 得分 | 备注 | |
一 | 车辆驾驶服务(30分) | 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一次扣1-2分;违章一次扣0.5分;酒后驾车3分全扣。扣完为止。 | 4分 | |||
服从车辆调度,服务及时、周到、热情。不服从车辆调度,一次扣1分;服务不到位投诉查实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4分 | |||||
严守操作规程,爱护车辆,对车辆定期进行保养,出车前要检查,车辆保持干净,不出“故障”车。发生人为故障1次扣1分;车辆不干净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4分 | |||||
车辆定点停放,严禁公车私用或借给他人使用。未定点停放1次扣1分;公车私用或借给他人使用1次扣2分。扣完为止。 | 4分 | |||||
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出车、维修、加油、用品配备等登记报告制度。未履行程序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4分 | |||||
甲方根据考核当期的车辆驾驶、车辆运行维护、维修保养、安全文明驾驶等综合服务质量,酌情扣分。5分扣完为止。 | 10分 | ![]() ![]() 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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