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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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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3月01日 16:3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河西区公告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6: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3月01日至2022年03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2日 14:30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52.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静远
项目联系电话022-28262307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58873902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薛静远 022-28262307
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概况 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2-4-58

项目名称: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5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B.2021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件在有效期内。(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至 2022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2022-4-58 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帐号:755950071310101 (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开票信息WORD版(注明专票或普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ygs04zc@163.com。(3)邮件主题为:FZK2022-4-58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1号

联系方式:022-58873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薛静远 022-28262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静远

电 话: 022-28262307

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保证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2022年职工食堂工作正常开展,规范物资服务采购流程以及合同签订并确保饭菜质量、食堂卫生安全,现需对食材配送服务开展采购活动。

食材配送服务公司需根据采购单位配餐要求,为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提供全年早、中、晚餐食材配送,(用餐标准25元/人/天,用餐人数约为80人)

(二)项目预算

*1.528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捌仟元整)

(三)下列食品种类清单为全年食材种类预估清单,食材品种仅供参考。实际配送过程中,可能存在其他未列入清单中的副食类商品,特殊情况以实际需求为准。

1. 肉类

序号

肉类

1

羊肉、牛肉、猪肉、鸭肉、鸡肉

2. 蛋类

序号

蛋类

1

鸡蛋、鸭蛋、松花蛋、鹌鹑蛋、鹅蛋

3. 奶及饮品类

序号

饮品类

1

牛奶、酸奶、豆浆、果汁、碳酸饮料、茶类、矿泉水

4. 蔬菜类

序号

蔬菜类

1

白菜、小白菜、圆白菜、洋白菜、菠菜、包菜、油菜(一般吃的菜芯)、萝卜、菜花、生菜、菠菜、甜菜、红头菜、油麦菜、生姜、玉米、四季豆、莴苣、菊花菜、牛蒡、番茄、辣椒、青椒、尖椒、马铃薯、茄子、黄瓜、南瓜、西葫芦、冬瓜、苦瓜、佛手瓜、金针菜、韭菜、大蒜、大葱、蒜台、芹菜、香菜、胡萝卜、茴香、甘薯、芋头、莲藕、莼菜、蘑菇、金针菇、紫甘蓝、韭菜花、黄花菜、西红柿、空心菜、茼蒿、香椿、娃娃菜、芥蓝、海带、雪里红、白萝卜、紫心萝卜、洋葱、酸菜、梅干菜、蒜薹、榨菜、菜花、玉米、山药、魔芋、菜笋、笋、长豆角、绿豆芽、黄豆芽、蒜苗、杭椒、小米椒、线椒、毛豆、木耳、平菇、茶树菇、苦菊、鸡腿菇、茄子、杏鲍菇、秋黄瓜、油麦菜、小西红柿、白木耳、红薯、红椒、茴香、猴头菇、丝瓜、藕、豌豆、海鲜菇、草菇、口蘑、姜、苤蓝、牛蒡、茭头、苋菜、芹菜、芦笋、结球甘蓝、抱子甘蓝、青花菜、球茎甘蓝、甜椒、西湖、扁豆、慈菇、蛇瓜、茭白、西兰花、韭黄、牛皮菜

5. 水果类

序号

水果

1

苹果、梨、香蕉、橘子、草莓、菠萝、芒果、西瓜、葡萄、猕猴桃、柳橙、哈密瓜、樱桃、火龙果、杏、李子、桃子、荔枝、龙眼、木瓜、番石榴、榴莲、杨桃、毛桃、无花果、山楂、水蜜桃、蟠桃、金桔、柠檬、桂圆、枇杷、甜瓜、香瓜、石榴、西柚、红柚、蓝莓、胡桃、冬枣、柿子、木瓜、椰子、蛇皮果、菠萝蜜、山竹、银杏果、甘蔗、人参果、黄桃、柑橘、丑橘、莲蓬

6. 水产品

序号

水产品

1

鲤鱼、草鱼、鲫鱼、鲢鱼、泥鳅、鲈鱼、虾、河蟹、青蟹、螃蜞、扇贝、蚌、牡蛎、海带、紫菜、青蛤、黄鳝、田螺、黑鱼、桂鱼、草虾、膏蟹、牛蛙、三文鱼、黄鱼、海蜇、墨鱼、鱿鱼、花蛤、蚶子、贻贝、海葵、蛏子、鲶鱼、鳓鱼、皮皮虾、带鱼、鲥鱼、鲳鱼、鲽鱼、梭子蟹、鳕鱼、绿藻、虾皮、海米、褐藻、海苔、小黄鱼、秋刀鱼、平鱼、扇贝、石斑鱼、鲮鱼、鹿角菜、海木耳

7. 杂粮类

序号

杂粮

1

燕麦、糜子、籽粒苋、薏苡、玉米、绿豆、小豆、豌豆、蚕豆、芸豆、豇豆、小扁豆、黑豆、小米、玉米面、红豆、黄豆、薏米、黑米、高粱、芡实、荞麦、糯米、红薯、小麦、谷子、甘薯

8. 调料类

序号

调料

1

盐、味精、鸡精、醋、白醋、生抽、老抽、黄豆酱油、麻酱、花椒、大料、香油、蚝油、泡打粉、料酒、甜面酱、豆瓣酱、豆豉、沙拉酱、芝麻酱、白糖、冰糖、红糖、辣椒、八角、麻椒、香叶、桂皮、黑胡椒、白胡椒、孜然、小茴香、五香粉、咖喱粉、豆腐乳、生粉、白芷、山奈、蒜、栀子、陈皮、枸杞、辣椒面、百里香、芹菜籽、肉蔻、蒸鱼豉油、椒盐、黄豆浆、丁香、大枣、甘草、大豆油、猪油、生姜、美极鲜酱油、香精、小苏打、土豆淀粉、玉米淀粉、绿豆淀粉、小麦淀粉、红薯淀粉、菜籽油、花生油

(四)项目要求

1.所配送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并提供相应证件;所配送食材必须质量完好、卫生,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食品安全;所供原料包装符合卫生要求,符合食堂具体使用的规格标准要求;所有定型预包装原料有市场准入证即:QS 标志;所供商品应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法》 的要求;进口食品要标有中文标示。

2. 中标人在货物供货期内所供产品均要满足相应国家标准。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供产品的名称、品牌、生产厂家、产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 管理、保质期及货物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

3. 中标人负责每天按照采购方规定时间完成全部配送,对于采购方的特殊需求,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到达,遇突发紧急情况以采购方需求时间为准。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中标 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中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采购方,采购方不予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配送,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采购方有权拒收当日所有货物,中标人须承 担当日所产生饮食费用。

4. 中标人负责配送人员应相对固定,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持有《健康证明》。

5. 中标人提供产品的实际保质期(即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保质期的2/3。

6. 中标人提供菜品类不得有烂叶、黄叶、破叶、污染、霉变和含土量太多的情况出现,且夏季 要求冷链配送,根茎类菜不能有生芽现象。

7. 中标人须遵从采购方检测结果,所有产品的农残检验若高于国家标准则无条件退货。所有产品需经过抽样检测,若3次检验中有2次不合格者予以退回;3个品种以上不合格退回整改;1个月内单品3次整改或1个月内多个品种菜品出现整改,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 进行赔偿。中标人须与采购方签订食品安全供货协议,并做出安全承诺,所供肉类提供检疫合 格证;蔬菜类于供货结束后15日内提供检疫合格证,以保证产品质量。

8. 若因食品问题导致人员集体中毒等重大事件,由国家卫生执法部门予以确认,如确定属于食品原材料问题,中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予以赔偿。

9. 中标人须配备固定的仓储地点和稳定的车辆运输资源,鱼、肉、海鲜类副食须提供冷链配送,保证所供产品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按时送达指定地点。

10. 中标人在对当天菜品检验不合格、遇到不可抗拒的天气状况或因其他因素出现问题时,必须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11. 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方定期配送要求

(五)质量标准

1. 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指标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

2. 中标人所供应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食品安全要求,质量必须通过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 不得以劣充优,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的副食品(调料类商品必须为各大超市上柜品牌)。

3.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食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食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 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向中标人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4. 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 由中标人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 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质量标准

(六)验收标准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和证件是投标人的义务,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应提供具有销售相应种类物料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无证产品采购单位不予接受。

2. 中标人必须提供当日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肉类、果蔬类、鱼禽蛋类等),调料干货类、牛奶饮料类提供批次检验检疫证明。

3. 采购单位对供应副食的品名、规格、数量重量、单价和质量负责进行现场验收,并不定时抽检部分副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情况。

(七)供应方式及要求

1. 中标人必须针对此次食品、食材保障在该公司设立专门的部门,成立专门的保障团队,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进行配送保障。

2. 中标人参与保障人员必须为中国公民,具备从业人员健康证。

3. 中标人应确保配送车辆整洁,保障人员需经过一定的培训,着装要统一。

4. 采购单位提前一天15:00前向中标人提供次日所需食品、食材订单,中标人必须在次日1030-1100前将采购单位所需的食品、食材依据订单精确配送到伙食单位进行数质量验收,供应数量以分队现场验收数为准。

(八)采购期限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九)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时填报金额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本项目投标人所报价格均参照采购预算及人员数量用餐标准估算进行报价,最终按照实际单价和数量进行据实结算(每月所有食材等货品送货结束后,供货方需提供发票、统计表和每日供货凭据,经采购方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供货方提供的发票相符,采购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月货款一次性付清)。项目报价包括食材配送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风险谨慎报价,最终结算不超过该单位的中标价格。投标人须承诺所采购的食材低于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价格行情专栏发布的食材价格,据实结算。

3、投标文件中还应体现折扣率,投标单位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价格行情专栏发布的食材价格为基础报折扣率

4、投标人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否决。

5、采购单位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价格行情专栏发布的食材价格作为标准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间由采购人确定,若中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时所投折扣进行供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不接受选择性的投标产品及报价。

6、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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