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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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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GAJ-2022-03(代)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641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41000

单位:0

简要规格描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拟择优选取一家具有优质服务团队和服务能力的单位进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服务地点为监所管理支队支队民警食堂,食堂面积约1200方,用餐人数早餐约450人(其中早餐需打包配送约120份),中餐约450人,晚餐约100人。另需保障培训、会议等临时性用餐服务,提供民俗节日特色食品,提供防暑降温饮品(自制为主)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4月11日至2023年6月10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3月14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市德胜路289号6楼开标室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17846,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1784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运溪路3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世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5052

质疑联系人:汪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德胜路289号6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57188023、0571-85116015

质疑联系人:吴秀琴

质疑联系方式:135880075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定稿.docx

    245.3K


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


采购文件


(电子招投标)

编号:HZSGAJ-2022-03(代)










采购人: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月二日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3 14 09 30 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GAJ-2022-03(代)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

预算金额(元):2641000(其中2022年预算1509000元)

最高限价(元):2641000

采购需求:

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拟择优选取一家具有优质服务团队和服务能力的单位进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服务地点为监所管理支队支队民警食堂,食堂面积约1200方,用餐人数早餐约450人(其中早餐需打包配送约120份),中餐约450人,晚餐约100人。另需保障培训、会议等临时性用餐服务,提供民俗节日特色食品,提供防暑降温饮品(自制为主)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2022年4月11日至2023年6月1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3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314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3140930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17846&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205b10c07f4611ec94f0a5a38d0786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 杭州市余杭区运溪路36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世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5052

质疑联系人:汪奔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德胜路289号60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57188023、0571-85116015

质疑联系人:吴秀琴

质疑联系方式:135880075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真:0571-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71526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项目名称

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

2

项目实施地点

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内(杭州市余杭区运溪路36号)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

项目内容

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拟择优选取一家具有优质服务团队和服务能力的单位进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服务地点为监所管理支队支队民警食堂,食堂面积约1200方,用餐人数早餐约450人(其中早餐需打包配送约120份),中餐约450人,晚餐约100人。另需保障培训、会议等临时性用餐服务,提供民俗节日特色食品,提供防暑降温饮品(自制为主)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服务期

2022年411日至2023年610日。

6

报价要求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1、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响应报价的;

2、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7

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

8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

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提供。

9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10

样品提供

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

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11

方案讲解演示

A不组织。

B组织。

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

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

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

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2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3

项目属性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

14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标的:食堂外包服务,所属行业:(十)餐饮业。

1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6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17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1)“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首次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德胜路289号(松泰文创园内)602室、收件人:朱祺、联系电话:18057188023)。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请各磋商供应商首次响应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套纸质文件(邮寄地址:杭州市德胜路289号(松泰文创园内)602室、收件人:朱祺、联系电话:18057188023)。

(3)第一成交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后2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3套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并确保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与最终上传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一致,因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8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杭州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价费[2003]148号)文件下浮22%收取。

19

特别说明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 “采购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

2.3 “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3.2 支持绿色发展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 3.2.2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

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支持创新发展

3.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4. 询问、质疑、投诉

4.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2供应商质疑

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4.2.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事实依据;

  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3供应商投诉

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竞争性磋商公告;

5.1.2供应商须知;

5.1.3采购需求;

5.1.4评标办法;

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6.2 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7. 采购文件的获取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响应文件的语言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资格文件

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2商务技术文件:

11.2.1投标函;

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1.2.3联合协议;

11.2.4分包意向协议;

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

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1.3报价文件:

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2. 响应文件的编制

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14. 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

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备份响应文件

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

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

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标

18.1采购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开启响应文件后,由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报价文件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磋商报价不予公布。

 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9.3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5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21.1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1.2评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六、定标

22.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 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

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名单、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专家评分汇总及明细、小微企业声明函

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 合同的签订

25.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26. 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5%。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

采购单位可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上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2%;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下或者暂无评分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2.5%。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7.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29.验收

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拟择优选取一家具有优质服务团队和服务能力的单位进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服务地点为监所管理支队支队民警食堂,食堂面积约1200方,用餐人数早餐约450人(其中早餐需打包配送约120份),中餐约450人,晚餐约100人。另需保障培训、会议等临时性用餐服务,提供民俗节日特色食品,提供防暑降温饮品(自制为主)等。

(二)预算金额(元):2641000(其中2022年安排1509000元。)

(三)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和具体支持对象

扶持中小企业 节能环保 其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四)采购标的是否进口产品: 进口 国产,本项目为服务采购。

(五)拟采购标的的服务要求

1、餐品要求:


早餐

中餐

晚餐

盒饭送餐

临时性用餐

品种

各类稀饭、点心、面食、粗粮、甜点、汤面、小菜等。

荤菜、半荤菜、素菜、蒸菜、卤菜、特色小吃、锅仔、营养炖汤等。

荤菜、半荤菜、素菜、特色小炒等。

同早餐

桌餐或分餐

数量

花色品种不少于20种,小菜不少于8种。

荤菜不少于5个品种,半荤菜不少于5个品种,素菜不少于5个品种,适量凉面、凉皮、炸酱面、炒面、炒粉、炒年糕、淮南牛肉汤等特色小吃和营养炖盅。

荤菜不少于3个品种,半荤菜不少于3个品种,素菜不少于2个品种,可供选择的半成品品种不少于9种,负责加工。

早餐打包约120份。

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一天通知

要求

所有面食、点心、小菜等品种均要求纯手工制作,不得使用半成品加工售卖,汤面现点现烧。

按三个批次分锅烹饪出餐,做到少量多出,保证菜肴的新鲜度和口味;出餐时间为11时15分、11时30分、11时45分三个时段,每个时段各出1/3菜量;适量备菜,后期随时添加,确保不发生断档现象。

提供净菜加工服务和成品打包服务。

送餐地点:打包自取。

桌餐70桌,分餐1000人次(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供餐时间

7:00---8:30

11:15---12:30分批次用餐

16:30---17:30

送餐时间:6:45前

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双休日、节假日不限。

(1)西点房:食堂设西点房一个,面积约24平方,要求提供各类咖啡、饮品、糕点的制作服务。

(2)接受外单位办事人员订餐服务。

(3)投标人需具备保障资源,达到如下应急保障能力:在服务点遇到临时性保障任务(含停水停电停气、不良气候等情况下),接到通知2个小时以内,保障300人的应急水平。以上临时性保障任务,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民俗节日提供特色食品(以自制为主)。如:汤圆、青团、粽子、月饼、腊八粥、饺子、蛋黄酥等,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每年6至9月份提供防暑降温饮品(绿豆汤、白木耳等)。

(6)采购人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保证。投标人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并在投标时提供四季菜谱方案,每季度至少一份周菜单。

(7)投标人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卫生安全。

(8)投标人需按采购人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采购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2、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

(1)按采购人需求合理配置项目负责人(餐厅经理)、专业厨师、面点师、服务员、洗切帮工等服务队伍,人员不少于26人。

(2)服务队伍配置人数不少于下表。

岗位

人数

人员要求

岗位职责

项目负责人(餐厅经理)

1

男女不限,有类似餐饮管理经验。(提供业主证明及合同)。

负责主持食堂全面工作,制定食堂工作计划,做好成本核算,落实员工考勤,抓好安全生产,提升用餐满意度。

厨师长

1

男女不限,中式烹调师中级及以上。(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负责主持厨房日常事务工作,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菜品质量,促进岗位协作,规范操作流程,抓好安全生产,拟定采购计划,做好成本控制。

主厨

3

男女不限,中式烹调师初级及以上。(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按照生产计划和工艺要求烹饪,落实各项制度,在厨师长带领下做好技能锻炼,做好责任区落手清。

副厨

2

男女不限,中式烹调师初级及以上。(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按照生产计划和工艺要求烹饪,落实各项制度,在厨师长、主厨带领下做好技能锻炼,做好责任区落手清。

切配

招标文件-食堂运行补助费项目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