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更好地满足职工就餐需求,解决城南片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用餐困难问题,经研究,决定将县政府机关食堂B区(筠连县利民公租房人才公寓一楼)对外承包经营。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承包方式及条件
县政府机关食堂B区拟于4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实行承包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材由承包方自行采购,水、电、气等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承包经营者须为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从事餐饮服务经营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公司。
二、经营对象及要求
县政府机关食堂B区仅面向县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有偿提供早餐、午餐和晚餐。不得对外经营,不得销售或代购商品,不得直接收取现金。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承包经营者,请于3月17日17:00前携带承包经营方案到县政府办公室212室进行现场报名登记。联系人:罗冲,联系电话:0831-7729125。
四、公开比选
(一)比选对象
报名结束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纳入比选对象名单。
(二)比选时间
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成立评委小组,于3月19日下午15:00,对报名参加承包经营者的经营方案进行公开比选。试菜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选标准
1.资料审核环节:分值占总分30%,由评委小组根据承包经营方案的优化、细化情况评定。
2.菜单制定环节:分值占总分20%,由评委小组评定。
3.现场试菜环节:分值占总分50%,由评委小组评定。
各环节得分相加,将总得分排名前三名的确定为承包经营候选人,经评委小组综合考核后按程序确定承包经营者。若报名不足3人,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承包经营候选人。
五、相关要求
(一)提供的承包经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满足县政府机关食堂B区承包方案(见附件)中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并进行细化说明。
2.满足我方提出的承包期限及费用支付的要求。
3.满足2022年4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的要求。
4.拟配备的人员情况,厨师等级(提供相关资质)等。
5.过往工作经验及业绩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
(二)承包经营方案须一式五份,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标明承包经营者姓名(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附件:县政府机关食堂B区承包方案
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
县政府机关食堂B区承包方案
新建县政府机关食堂B区位于筠连县利民公租房人才公寓一楼,由大厅和雅间(2间)组成。为保证食堂餐饮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承包方案。
一、承包方式
食堂承包经营者(以下简称承包方)在发包方的监督下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材由承包方自行采购,水、电、气等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二、承包条件及要求
(一)发包方一次性提供厨房、餐厅的全套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后餐具及厨房用具不足或更新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大型设施设备须预算报告,经批准后由发包方统一采购配置。
(二)县政府机关食堂B区设管理员三名,由发包方派员兼任,并联合相关就餐单位组成管理小组。食堂日常用品用具和餐饮所需粮油、调料及食材应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并建立购买及使用台账,管理小组定期抽查监管,确保供餐质量。
(三)发包方对县政府机关食堂B区厨房操作间、储物间、人脸识别刷卡就餐、食堂大厅等实行全过程影像录制监督管理。由管理小组不定时抽验。
(四)节假日、周末原则上不停止供餐。
三、补贴方式
(一)根据经营状况,对大厅实行的人脸识别刷卡就餐进行适度财政补贴(按实际就餐人数计算),财政补贴条件如下。
1.承包方对菜品价格实行最高限价:早餐3元/人、午餐和晚餐5元/人。
2.各就餐职工所在单位对承包方进行补贴。补贴以人脸识别刷卡就餐消费系统记录人次为基数,补贴标准为早餐2元/人次、午餐和晚餐8元/人次、汤补50元/天;发包方根据每月综合评分考核情况统一结算后,由就餐职工所在单位向承包方支付补贴。非体制内职工家属就餐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另行收费,收费标准为早餐5元/人,午餐和晚餐13元/人,不纳入补贴基数统计。
3.补贴标准原则上在一个承包期限内不进行调价。确因物价波动等影响需调整的,由承包方向发包方申请,经发包方研究决定。一个承包期限内调整不超过一次。
(二)雅间接待餐菜品实行定价销售,其价额由发包方按照物价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适度利润的原则进行核定。
四、运营要求
(一)食堂运营对象
县政府机关食堂仅向县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提供工作餐,实行人脸识别刷卡就餐模式(仅限已录入人脸信息的职工);雅间仅向相关单位提供接待餐服务,不得对外经营,不得转包。
(二)承包方人员确定
承包方用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自行选定,厨师不得少于1名、帮厨1名、其余工人不得少于2名(35岁以下1名)。选定人员与承包方建立劳动关系,发生任何人事纠纷均与发包方无关。
(三)食堂安全、卫生要求
1.承包方应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明食堂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强化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用电、用气操作,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如若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必须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切实做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管理,实行每餐留样制,严禁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如若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3.交与承包方的所有设施设备及所有炊具用具,承包方均应妥善保管使用,若有遗失和不合理损坏均须照价赔偿。
4.食堂在加工食品时,应做到生进熟出。生熟餐具严格分开,不得混用。
5.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清洗、精洗过程严格分开。熟食餐具每天用餐后必须全部进行消毒。
6.餐厅内须做到四无:无老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7.灶面周围墙砖应保持清洁,油烟机、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8.厨房操作间门窗勤关,杜绝有害物进入。
9.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勤通风。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10.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四)食堂工作人员上岗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应为健康、无传染病者,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2.上岗前、如厕后,勤洗手。穿戴整洁、统一着装上岗,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戴耳环、戒指。
3.食堂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就餐人员态度热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烦,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
(五)职工餐、接待餐要求
1.职工餐根据用餐人数的实际情况,每餐应备两荤三素一汤一咸菜,确保让职工能吃到放心满意餐(米饭、咸菜、汤可以添加,但不得浪费)。
2.坚持每周菜品有序安排鸡、鸭、鱼、牛肉、猪肉、排骨等荤菜。
3.承包方应在每周五将下周(周一至周五,含调整双休日)菜单交管理员审核并予以公告。
4.接待餐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规定,坚持以地方特色为主,结合接待对象喜好,禁食野生动物,荤素各半原则安排,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五、承包考核及补贴发放标准
县政府机关食堂B区实施民主管理,且与补贴额度直接挂钩。由发包方每月底组织就餐人员对食堂承包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标准如下:总分100分,发包方考核占50分、就餐职工民主测评占50分。
1.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 分值 |
原材料质量 | 10 |
菜品满意度 | 10 |
服务满意度 | 10 |
卫生状况 | 10 |
管理状况 | 10 |
2.考核得分及补贴发放标准
等级 | 考核得分 | 补贴额度 |
良好 | ﹥80分 | 100% |
合格 | 65—80分 | 80% |
基本合格 | 50—64分 | 50% |
不合格 | ﹤50分 | 20% |
3.考核得分连续2个月低于50分的,发包方有权立即解除承包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六、其他事项
(一)食堂承包经营期暂定为两年(前三个月为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签订两年期合同)。
(二)食堂承包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合同届满后如设施设备等无不合理损坏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否则照价赔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