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DXZB-2022030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控制价格(元) |
整 包 |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 1项 | 74.4万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及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 包 |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 服务内容: 为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食堂服务。 | 1、服务年限:叁年。 2、付款方式:按月进行付款。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3 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4.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1.4.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说明。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7000元(人民币);柒仟元整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本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单位应从投标单位账户拨付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退还时将以“保证金凭证”为依据进行退还。
保证金汇至: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湘潭市书院路支行
银 行帐 号:5924 7300 5625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03月16日起至2022年03月22日止,每天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 22000元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8日9点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03月28日9点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七、公告期限:2022年03月16日起至2022年03月22日 17 时 00 分止。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58553228
地 址:湘潭市芙蓉路5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先生、黄女士
电 话:0731-58390160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