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湘潭县人民法院2022年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人民法院2022年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LRZB20220202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预算:78万元/年,以实际就餐金额为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营业执照副本(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基本信息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6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查询记录。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请各供应商从2022年03月28日9时00分~2022年04月02日 17时00 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本公告“三、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应自行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04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县人民法院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爱武
电话:0731-57111078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卢稀
电 话:0731-58252117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101号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投标人代表进入会场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2.外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会场还必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区城、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②非绿码者;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两人(其中一人为厨师)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