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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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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晋城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晋城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2 09:41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晋城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晋城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2年4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A.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 4530000JH202201595;

B. 晋城街道办事处:4530122JH202200002。

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晋城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标包划分:本项目2个包,A包晋宁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B包晋城街道机关保安服务。

预算金额:A包750000.00元/年;B包:235200.00元/年。

最高限价:A包750000.00元/年;B包:235200.00元/年。

采购需求:

A包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为满足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对物业服务的专业化管理的需要,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拟对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管发〔2020〕12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要求,该项目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方式已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采购项目中涉及到服务方必须遵守的有关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版、《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项目概述

1.办公办案大楼物业。包括地上9层,建筑面积8413平方米,2011年投入使用,附有前后停车场、绿化带,停车位约110个,共有2个出口,面积约12000平方米。

2.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物业。包括地上3层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2014年投入使用,附有停车场、绿化带(面积约200平方米)。

(二)现有主要设施设备的配置及说明

1.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

(1)电梯:电梯2部,2011年投入使用。

(2)空调:多联式空调6组、立式空调10套。

(3)消防: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自动灭火系统、烟感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排烟系统等。

(4)供电:配有独立配电室。

(5)照明:包括室内照明和室外亮化。

(6)给水系统:供水系统2套。

(7)排水、排污设施设备配置状况:完整的排水、排污设施。

(8)弱电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

(9)出入口共计2 处。

(10)办公室、会议室、功能室等100余间。

2.驻监管场所检察室

(1)空调:2套。

(2)供电系统1套。

(3)给水系统1套。

(4)排水系统:完整给排水、排污设施。

(5)弱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

(三)物业管理内容及要求

1.项目管理、设施设备的维修服务及标准

1.1 人员不少于1人,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需24小时在岗;

1.2 代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日常工作对接;

1.3督促服务人员按照要求做好服务工作。

1.4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无重大或传染性疾病,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好,有水电维护专业证书、具备水电维护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

1.5定期对办公楼及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对损坏处联系质保单位及时修理,巡查、保养记录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采购人处理;

1.6办公楼外观始终保持完好、整洁;外墙建材贴面无破损、无污染,室外金属构件防腐,广告牌定期安全检测;

1.7各类排水管道、检查井畅通完好;

1.8未经采购人许可,各部位不得出现乱搭建、乱堆放现象;

1.9供配电系统服务:负责高低压配电的值守、检查、高压设备耐压性试验、照明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机电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及避雷系统的定期检测服务;

1.10弱电系统、会议音响灯光、照明系统、电话系统、监控系统运行维修;

1.11给排水系统:二次供水消杀检测服务、二次供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消防供水管理、污水系统管理、雨水系统管理维护服务、给排水管道及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

1.12 配合专业维保单位做好消防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1.13负责餐厅设备的维修及烟道清洗;

1.14电梯服务:包括电梯保洁、运行维护管理、应急处理服务,与维保单位联系进行维保检测,完成电梯年检。

2.保安、绿化服务及标准

2.1人员不少于2人,受过良好的专业培训;

2.2保安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遵守采购人的安全管理规定;

2.3保安人员具备专业素质,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2.4保安人员应为男性,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

2.5保安人员上岗工作应穿着制式服装,着装整洁,精神饱满,礼仪规范,文明值勤;

2.6 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采购人安全;

2.7保安人员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

2.8保安人员须按规定做好消控室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9停车场的车辆要排列整齐,随时指导车辆停放位置,督促车辆锁闭情况,严防偷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2.10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2.11对所有绿化植物进行养护,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特点定期浇水,定期施肥、定期换土,开展病虫害防治,定期清理枯枝败叶,叶面无积灰,花盆、盆座干净整洁;

2.12按采购人主管部门要求采购和栽种绿化植物;

2.13对需要修剪的植物进行修剪维护;

2.14对绿化植物进行防冻管理;

2.15对绿化草坪进行养护,确保绿化带无杂物、无污物;

2.16因工作不到位致绿化植物被冻死、枯死,照价购买补种。

2.17积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3.保洁服务及标准

3.1人员不少于6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重大或传染性疾病,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好;有物业保洁相关工作经验。

3.2办公区、办案工作区每个工作日不少于一次保洁;

3.3所有会议室、健身房等公共区域每个工作日不少于一次保洁,在一个工作日内循环使用的,按照采购人主管部门的要求在休会期间进行保洁维护。大厅、楼道、卫生间等公共空间每日不少于3次全面保洁,并需有保洁员全天候检查维护;

3.4停车场及周边区域每天保洁一次;

3.5机关档案室一个季度保洁维护一次;

3.6不定期对办公办案工作区(含临时设置办案工作点、备勤室、值班室等)被褥进行清洗,每年对办公办案区域内的窗帘进行一次清洗;

3.7保洁服务要适时、及时、准时,不影响正常办公和各种活动的开展,不使用对建筑物材质造成损伤的材料和清洁剂;

3.8环卫设备完备,在楼内外适当位置设置垃圾箱。楼内垃圾桶及时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垃圾每日收集不少于两次,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满溢现象;

3.9排水、排污管道畅通,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3.10大楼公用部位保持洁净。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大厅、楼梯、扶栏、公共区域门窗等的玻璃保持明亮洁净;石材、金属应保持光亮;楼内各处地面、台面无灰尘、无垃圾;墙面和天花板整洁、无尘土和蜘蛛网;卫生间地面、台面和便池无水渍、无污渍;

3.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滋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

3.12每月对化粪池检查一次,定期清理,保证无外溢;

4.会务服务及标准

4.1会务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40周岁以下女性,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4.2会议室管理和使用制度完善,保证会议室可随时启用;

4.3会议室整洁,无灰尘、无污渍;

4.4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以及会后清理工作应及时、到位;

4.5保证茶水供应及时并定时续水;

4.6会议结束后及时收拾清洗、消毒茶具、整理桌椅、打扫会议室;

4.7如有参会人员遗失物品,要及时上交会议主办部门;

4.8严格遵守会议值班时间;

4.9要严格遵守执行保密制度;

4.10周六、周日、节假日、8小时以外安排人员值班。

5.机关食堂管理服务及标准

5.1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厨师1名,工作人员2名:厨师需会做3-5个特色菜品;身体健康,无重大或传染性疾病;

5.2在每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全体干部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就餐服务。其中,早餐每餐提供不少于2个品种的餐品,午餐和晚餐每餐提供不少于2个荤菜、2个素菜和1个汤菜;

5.3根据采购人需要,为在食堂安排的公务接待、会议、办案用餐提供优质服务;

5.4每日对食堂菜品进行留样备察;

5.5做好食堂灭蝇、灭鼠、灭蟑工作;

5.6每天不定时对食堂卫生进行清扫,确保食堂干净卫生,地面无污物,窗明几净;

5.7负责食堂早点用米线、面条的加工;

5.8负责食堂用酱、卤腐等咸菜的制作;

5.9对食堂公用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分类保管;

5.10根据采购人要求,为节假日、法定休息日加班检察人员提供餐饮服务。

6.综合后勤服务及标准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综合后勤服务。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数量:1项;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成交,成交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文件执行。

实施地点:云南晋宁区。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达到云南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成交,成交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文件执行。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

项目验收:合同签订满一年后,经业主单位对服务质量、安全等综合考核,达到合格标准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保证向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采购人每个季度在机关范围内开展一次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若单次测评满意度低于50%或连续两次满意度低于70%,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

2.本物业管理项目不得转包;

3.中标供应商提供聘用于该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均需经采购人审核;

4.采购人有人员调换的建议权,中标供应商在无确切因由的情况下,应予以执行;

5.中标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物业耗材由中标供应商提出计划,采购人严格审核后统一购买;

6.设备设施的维修,由中标供应商提出建议和方案,采购人根据需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7.本物业管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合同期满,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期满后5日内移交全部物业管理资料、文件、设备,并撤出全部人员;

9.中标供应商对所管理的公共设施、房屋、场(馆)地、机电设施设备等所有物资,如未得到采购人书面授权,不具有自主租赁、借用等权利;

10.中标供应商应具有一整套物业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有一支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拟派的工作人员需有较强的责任心、专业管理技术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并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

11.中标供应商需按照国家劳动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社保规定等要求,遵纪守法地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和安全运行经营,并独立承担其相应责任;

12.物业服务的时间以采购人的工作时间确定: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采购人正常工作的,中标供应商仍需按照正常工作日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

13.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在采购人办公楼之外设立临时办案点的,中标供应商仍需提供以上物业服务,且不单独计费;

14.机关食堂服务由中标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采购人在食堂就餐人员按双方约定交纳就餐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就餐服务(含食品安全、就餐场所卫生保洁、餐具消毒、服务人员健康情况等)须符合国家卫生和食品安全标准,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5.合同期内,办公楼内部设施的的调整不影响合同的执行;

16.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于采购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人踏勘现场。

B包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为创造街道机关大院以及综合执法队大院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本项目供货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保安人员需具备条件及基本情况要求

1.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热爱保安工作;

2.具备基本法律法规知识,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3.7名保安人员年龄25岁至55岁;

4.7名保安人员要求五官端正,相貌气质佳,身高1.60米以上,体重50-75公斤;

5. 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初中以上学历。

(二)主要工作职责

1.保障晋城街道办机关大院及综合执法队大院财产及各类设施的安全,维护晋城街道机关大院及综合执法队大院正常办公秩序和治安秩序,保证每天24小时都有值班人员在岗,并切实做好大院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各项工作。

2.做好出入晋城街道机关大院及综合执法队大院车辆管理,做好外来车辆登记,指挥好大院车辆行驶、停放、做好停放在大院车辆的安全保卫。

3.做好出入晋城街道机关大院及综合执法队大院人员的管理,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疏导群体来访人员,严格治安管理,做好外来可疑车辆、人员的检查盘问工作,杜绝闲杂、可疑人员进入机关大院。

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消防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5.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管辖区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6.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晋城街道机关大院及综合执法队大院安全,保障自行车、汽车、设备设施等财产安全,如若丢失将追究值班人员及安保公司责任进行相应赔偿或从工资中扣除赔偿部分。

7.完成职能部门及党政办临时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人员7名(分别为5名服务于晋城街道机关大院、2名服务于综合执法队大院)。

2.人员到位日期: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3.实施地点: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晋城街道办事处(晋城街道庄蹻路81号)、晋城街道综合执法队(庄蹻延长线,浩廷冷库对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一次性采购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B包均适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A.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副本不限)。

B.供应商属于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加盖公章)。

C.供应商属于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由自然人本人签字)。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1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自然人本人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签字或盖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A、B包均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本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合法有效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声明函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A、B包均适用)。

(2)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采购项目整体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A、B包均适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A、B包均适用)。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A、B包均适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2日

地点: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附件资料(如有);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采购文件。此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5.3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五、开启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方式:现场解密。

开启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鸥陆广场政务中心大楼二楼指定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等条件(综合评分相同)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即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

2.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为提升晋宁区营商环境,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后与上述网站发布信息不一致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永乐大街与永宁路交叉口附近

联系方式:李女士 0871-67892333

名 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晋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庄蹻路81号

联系方式:高睿 0871-67811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市晋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 址:昆明市晋宁区郑和路365号

联系方式:白老师 电话:0871-67892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老师

电 话:0871-67892061

4.监管部门、质疑投诉方式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供应商对答复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的可向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按《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有关规定进行投诉。

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71-67896932

联系人:杨老师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永乐大街云南磷化集团综合办公楼8楼

5.电子招标投标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服务内容:文件编制以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

云南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热线:0871-67410401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 24小时服务热线:400-6727-666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公告.docx 2022-04-02 09:43:29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A包)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晋城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ZCZBJ 2022-04-02 09:43:38
2 (招标)(B包)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晋城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ZCZBJ 2022-04-02 09:44:5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