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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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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2022056-MZDL05靖江市公安局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JJG2022056-MZDL05靖江市公安局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4-21

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靖江市公安局委托,对靖江市公安局食堂委托服务项目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采购公告及有关变更信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90.248.147:7001/tzzfcg/logi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JG2022056-MZDL05

2、项目名称:靖江市公安局食堂委托服务项目采购

3、预算金额:849528.04元/年;最高限价:849528.04元/年

4、服务期:三年

5、采购需求:靖江市公安局位于靖江市阳光大道9号 ,占地面积约3.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食堂共2层,经营面积约1000平方米。中标方需负责公安局食堂的早中晚三餐,热食类食品制售,食堂设备设施维护及食堂卫生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餐饮服务公司或餐饮管理单位(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适应)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2年04月24日起至2022年04月28日止,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2、方式 :供应商需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17日14时30分。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开标二室。

2、因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原件(如有)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接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以收件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务必留足快递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①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须自行承担邮寄费用及相应的时间风险,建议供应商邮寄投标文件时采用硬纸箱包装,由于快递导致的投标文件密封袋破损,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②供应商采用直接送达方式的,行程码须无*号,如带有*号,则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具体以靖江实时防疫政策为准,供应商由于此条原因未能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靖江市公安局

地 址:靖江市阳光大道9号

联系方式:0523-81168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人民南路98号光芒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23-84862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775768838

七、其他

1.投标人确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要前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四楼六号窗口办理国信CA。(联系人:翟维维,联系方式:0523-86893080,18136281137)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前往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90.248.147:7001/tzzfcg/login)进行供应商注册CA激活。

流程:选择供应商→立即注册→登录绑定CA→报名项目→下载采购文件

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4/1/art_61762_2800253.html)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