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屏山县行政中心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0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5115292022000001
项目名称:屏山县行政中心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2年04月24日至2022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屏山县屏山镇荣新时代广场5栋1单元19号
五、开启时间:2022年05月0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屏山县屏山镇荣新时代广场5栋1单元19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项目概述:屏山县政府机关食堂主要是为满足1750名职工每日 3 餐(早、中、晚餐)就餐保障及公务接待用餐 。
2、服务标准及要求:采购人食堂的主要设备设施、周转库房、办公室均由采购人提供;公共区域维修改造、设备设施维修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现有的餐桌、厨具等现有设备由成交供应商管理并维护。
3、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4、备案号:51152922210200000172[2022]00002
5、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进行论证。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7、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名称: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行政中心大楼A楼12楼
联系方式:13909096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双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丁石路荣新时代广场4幢1层11号
联系方式:184821014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8482101488
四川双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