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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华舜贸易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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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建筑产业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开发区建筑产业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4-24
开发区建筑产业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受扬州华舜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开发区建筑产业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开发区建筑产业园厨房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厨具若干,包括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及质保等,并经采购人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开发区建筑产业园厨房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自行查看招标公告,并于2022年5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MCCGDLC-2022001

2.项目名称:开发区建筑产业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3.最高限价:120万元。

4.项目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条款规定时间

6.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所列各项规格、参数、功能要求且保证正常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8.报价要求: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及质保期间等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承包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未考虑的投标遗漏,视同此遗漏已经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不得增补。报价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9. 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全部安装调试完毕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70%;竣工验收并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质保期满无任何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1月-2022年3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1月-2022年3月)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者2021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供货承诺书(原件);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二)落实招投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鸿扬路20号文汇工业园A区9号楼4楼东)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登记;或于上述时间内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代理机构,并备注好委托人联系方式;报名登记成功后,由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各投标供应商邮箱,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4.售价:3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5.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877359711@qq.com,联系电话:13852723355),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并不允许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四、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江苏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鸿扬路20号文汇工业园A区9号楼1楼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自行勘察

3.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保证金。

4.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本肆副)。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本项目需提供样品,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样品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江苏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鸿扬路20号文汇工业园A区9号楼1楼东)。不论中标与否,涉及样品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并作为验收参考的依据。(请投标人提前到达样品地点并预留安装放置时间)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华舜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鸿扬路20号文汇工业园A9号楼1楼东半层

联系方式:殷工13852723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工

电 话:13852723355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x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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