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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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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X(202201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万元
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
2)采购数量:2
3)采购用途:满足采购人用餐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作餐,会议及节假日加班用餐)
4)服务期限:一年
5)标段划分:
一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西院食堂餐饮服务 53万元
二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东院食堂餐饮服务 52万元
6)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中服务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供应商作出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本项目一、二标段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12
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由经办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到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核对后退回):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0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2年5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地 址:西院,沧州市御河路56号;东院,沧州市朝阳大街1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317-8692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联系方式:周欣茹 0317-2057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候工
电 话:0317-2057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