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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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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X(202201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万元

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

2)采购数量:2

3)采购用途:满足采购人用餐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作餐,会议及节假日加班用餐)

4)服务期限:一年

5)标段划分:

一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西院食堂餐饮服务 53万元

二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东院食堂餐饮服务 52万元

6)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服务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供应商作出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本项目一、二标段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12

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由经办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到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核对后退回):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0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2年5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座9层9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地 址:西院,沧州市御河路56号;东院,沧州市朝阳大街1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317-8692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联系方式:周欣茹 0317-2057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候工

电 话:0317-2057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