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以2108-150123-89-01-87683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项目地块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纵1路东,云谷横42路南,新区西南区域,宗地编号E01-02-01。地块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37.94公顷(约569.02 亩);地块四至范围:西至云谷纵1路,南至云谷横43路,东至新区纵7路,北至云谷横42路。
2.3项目概况:项目园区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独立成园的原则,整体规划园区布局,确保机房区安全高效地运行、配套办公区舒适温馨的生活。项目总建筑面积规划约50万㎡,分三期建设完成。机房建设总规模应满足现阶段和未来10年发展目标,总体不少于30万台服务器部署需求进行规划。
本期为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含一栋综合楼、五栋机房楼、五栋柴发楼、门卫及本期园区生产、生活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项目一期道路铺装、广场、园林景观小品等室外工程;项目一、二、三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综合管廊/管沟及围墙;项目一期室外地下管网;两栋110kV变电站;本期工程与后续工程各专业的接驳与预留。一期建筑面积约18.5万㎡。建成后拟投产机柜数不少于9540个,其中包括运营商机柜180个。
2.4招标范围:本次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定范围内的建筑、结构、装修、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人防、安防、弱电智能化、数据中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艺专业)、室外管网(园区内部分)、综合管廊或管沟、园区道路、景观绿化、室外照明、泛光照明、电梯、厨房设备、标识系统、110kV变电站等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办理,完成并配合招标人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内容,详列如下:
(1)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一期工程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标后清单)、专项设计(包括数据中心专项设计、消防、人防、幕墙、景观绿化等专项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直至通过各项审查、验收、备案。
(2)一期工程的全部建筑工程施工与安装工作,包括一栋综合楼、五栋机房楼、五栋柴发楼、门卫及本期园区生产、生活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项目一期道路铺装、广场、园林景观小品等室外工程;项目一、二、三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综合管廊/管沟及围墙;项目一期室外地下管网;两栋110kV变电站;本期工程与后续工程各专业的接驳与预留等内容。
(3)满足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包括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各类检测、论证、试验、试车调试、验收、档案移交、工程移交、培训、质保期间工作内容。第三方检测(除桩基、基坑监测、沉降、室内环境检测外),该工作包括不限于外墙保温、节能、防雷、消防、人防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第三方检测单位的选择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4)负责对本工程暂估价项目、其他专业分包项目实施提供施工总承包(包含设计或设计管理、施工管理、计量与支付管理、竣工结算管理等)。
(5)所有一期工程的建设许可、报批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负责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人防、消防、园林、安监、环保、劳动卫生、建管、供水、排水、供电、天然气、通讯、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与配合工作。
(6)临水、临电报批、报装、接入。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明确外,施工完成后须达到各项运营条件。
(8)本工程的生产网综合布线、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照明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厨房设备、屋面光伏、标识系统、110kV变电站、第三方验证测试作为暂估价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中标后由EPC总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另行发包并经招标人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分期建设用地范围及一期建筑示意图详见设计任务书。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5计划服务期
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报批报建、施工工作,并完成当地质量监督站参与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15天内完成竣工备案工作;竣工验收后90天内通过CQC国家A级数据中心认证。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记载的时间为准)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人员要求等,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公司或全过程咨询公司或监理公司;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2 专项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符合以下任一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不少于2000架机柜)的数据机房工程设计或包含上述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工程EPC总承包);
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不少于2000架机柜)的数据机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包含上述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工程EPC总承包);
注:一个设计业绩加一个施工业绩被视为一个合格业绩(不局限于同一工程,若为同一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视为满足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4)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具有担任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不少于2000架机柜)的数据机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包含上述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
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具有担任正在实施的或已完成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不少于2000架机柜)的数据机房工程设计或包含上述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5)信誉要求(无以下情况):(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①近 3 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②近 3 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6)财务要求:(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合理确定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并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评审依据;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③拟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1条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12日10时00分。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7月12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6.3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号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471-4593780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B座503
联 系 人:裴啸、樊鑫硕、姬翔、王垚
电 话:010-84865055-202、18810867767
日期: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