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单位食堂厨房设备及杂件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 ||
采购单位 | 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5日 17:2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6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西昌市土城巷151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6月27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西昌市土城巷151号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4-3352893 | ||
采购单位 | 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0834-21707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昌市土城巷15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老师 0834-3352893 |
项目概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单位食堂厨房设备及杂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www.scbidding.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XYZB-XC-2022-0614
项目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单位食堂厨房设备及杂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6日 至 2022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scbidding.com
方式:网络报名获取,凡有意参与磋商企业自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651725389@qq.com: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供应商登录www.scbidding.com,点击“下载专区”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其参加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名资料的递交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未到达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昌市土城巷15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昌市土城巷15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
1、金额: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2、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收款单位: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9902001771908793
交款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17:0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
6、磋商保证金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4-3352893
若以保函方式缴纳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交:
①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规范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包件分别出具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至少为磋商有效期后三十日以上)、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受益人为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②供应商必须在磋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递交保函原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③递交和退还投标保函原件时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担保方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担保公司公章(退还保函时不需要提供此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联系方式:杨老师 0834-2170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土城巷151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834-3352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834-3352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