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水径小学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市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规【2018】8号文)精神,结合《龙岗区教育局关于2022-2023年度学校午餐午休工作的补充通知》(深龙教通【2022】29号文)的要求,水径小学现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下学期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名称:水径小学学生午餐(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配送服务
项目类型:服务类(价格:待定)
招标方式: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及现场考察,最终投票确认)
项目内容:水径小学现有在校学生1346人,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800人。(新学期一年级的需求未统计)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取得配餐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提供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三、配餐企业无超产能配送餐
(一)本次招投标产生前三名配餐企业,为预中标单位,一起公示,待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核实配餐企业资质及统计无超产能配送餐后,学校方与排名前面的配餐企业签订午餐服务合同。
(二)预中标单位前位配餐企业如无法与本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配餐企业接预中标份额通知后一周内发《无法履约函》告知学校,学校将与下一排位(顺延)配餐企业签订午餐服务合同。如学校在区统一公布预中标份额通知后一周内未接到配餐企业的《无法履约函》,预中标配餐企业因预中标份额超产能无法与学校签订午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企业参与本校午餐配餐投标。
(三)根据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如配餐企业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超产能配送餐行为,学校有权利立即终止配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企业参与配餐投标。
四、发布公告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17:00。
五、投标资料收取时间:投标人应按照评分项的内容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资料,所有复印件应盖上公章,所有投标资料应于2022 年6月24日17点之前送至水径小学(门卫室)由相关负责人现场收取和初审,初审合格出具书面回执。
(1.没提供配餐资质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资料不予收取。2.超过6月24日17点送达的资料不予收取)
五、综合评分时间和地点:2022年6月29日上午10点在水径小学二楼会议室进行综合评分,优选出前三家配餐企业后,进行评分公示(学校公众号)。
六、综合评分方法:
1.在不少于3家(含三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比较。(每一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
2.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综合评分。评分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评分表全体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七、评委: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
八、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三名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在考察后综合考虑企业实力、供餐距离、供餐价格等因素投票确定1家配餐企业。(2022年7月1日前)
九、将选定的一家配餐企业投标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上交经市场监管局查验确认资质。(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上交)
十、学校与确定配餐企业签署合同。(2022年7月15日前)
十一、联系人:李侨光老师 13826519610 28718223
投诉电话:28280054
采购需求
一、技术需求明细
1.配餐方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分包中小学配餐业务。
2.配餐方在本校园内只能为本校学生提供配餐。
3.配餐方不得私自向本校家长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4.配餐方需按照投标递交材料承诺配送方式给本校配餐。如使用冷链配送需在甲方地址就近建设加热点并在正式供餐前取得相应证件,如使用热链配送需在签署合同前报区教育局及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核查食品经营饭盒制售单班最大生产份数是否超过供餐份数上限及新学期配餐企业供餐剩余饭盒制售份数产能证明材料。
5.配餐方使用一次性pp餐盒须符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8006.1-2009)标准。
6.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送方式、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及餐标、膳食计划等。
7.配餐价格及餐标(配餐价格为:小学生每人每份人民币 元,配餐标准为两荤一素:大荤(肉类) 克+小荤(蔬菜搭配肉类 克+蔬菜 克+米饭 克+汤或饮料,米饭可添加。)。供餐企业填写配餐价格及餐标,签订服务合同前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与中标公司协商。
二、商务需求明细
1.合同期限及缴费相关:
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2022年09月01日至2023年01月13日(该时间段为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到期后由全体用餐学生监护人集体投票,支持票数超过三分之二,该合同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23年7月2日;集体投票支持票数少于三分之二,则重新公开招标配餐企业)。学校于新学期开学前10天统计本校是实际用餐学生人数告知配餐企业,每学期供餐次数以深圳市中小学学校校历法定教学日为准,学校告知学生监护人新学期开学前7天通过约定缴费方式一次性将新学期餐款总数直接支付给配餐企业。如在供餐期间学生用餐人数或供餐次数变更,学生监护人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供餐企业重新校对每学期餐款总数。
(1) 学生未用餐,已交款项的退款
(2) 中途退出的学生已交款项的退款
(3) 未报餐学生,中途加入用餐的事项(包括新学期一年级学生)
2. 配餐价格:
配餐价格一经确定,本合同需存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投票决议后方可实施。
3.配餐营养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膳食计划。计划中制定每周食谱。
4.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年1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索取凭证,投标人应当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制度。
6.投标人应当保障配餐食品的质量,不得加工隔产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7.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深圳市龙岗区街道水径小学
2022年6月20日
校训:拼搏、博爱、博学
校风:勤奋、和谐、创新
学风:乐学、勤学、善学
教风:以爱育爱、以智启智、以生命激励生命
办学思想:为全体学生终生发展奠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吉华路270号
电话:0755-89973417
扫一扫或长按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