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当前价:¥ 5.311500
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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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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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位于恩施市东风大道270号(原农副产品公司招待室)三年承租权(三次挂牌)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06-21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07-04 |
项目编号 | HB2022DF105356 | 挂牌价格 | 5.311500万元/年 |
标的所在地 | - 恩施市东风大道270号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
首年租金(万元)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518.49 | 出租用途 | 仓库或办公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标的介绍 | 该标的共四层,房屋总面积为518.49平方米。一楼使用面积为20.14㎡,二楼使用面积为165.33㎡,三楼使用面积为165.48㎡,四楼使用面积为167.54㎡。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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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恩施州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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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22-03-29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5.9017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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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6-21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07-04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
履约抵押金(万元)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足额交纳17700.00元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足额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次出租期限为3年。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年承租款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专用账户。 3、出租方提出: (1) 合同期间不得违规经营和转租第三方;该标的只能用作仓库或办公使用。(2)承租方平时所用水、电、气费由承租方自行结算,一月一结,不得拖欠。(3)承租方对承租房屋所有范围负有管理、维护、维修和保证安全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门窗、屋面墙面、室内外悬挂物品等各种附属设施设备),自行承担相关费用。(4)租赁期满后,出租方直接收回房屋,不承担任何装饰装潢补偿。承租方只能搬离自行购买的办公用品、电器、设备等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后续正常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并扣除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5)租赁期满后,出租方继续出租此房屋,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6)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必须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安全责任书。(7)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前还需向出租方交纳租赁押金5000元(不计利息),合同期限满无违约无息退还。 4、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在收到第一年的租金及全部交易服务费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将收到的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本次交易应支付给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施南评报字【2022】第56号)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7、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8、本项目若协议成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1%;若竞价成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2%。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应自行到现场查看核实所出租标的的实际状况,充分做好调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招租标的出租方不做任何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要求、停车场地等),意向承租方自行现场查看是否符合所从事的行业要求。 4、委托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5、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租赁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在报名登记时自行下载《租赁合同》阅读确认。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T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是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1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17,7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617011000082398;行号:313541001005 开户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营业部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617011000082398;行号:313541001005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营业部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它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动态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3、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招租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各意向承租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支付交易价款的或未按《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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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鲁艺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8-8420625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湖北省恩施市州传媒中心恩施日报社二楼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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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同意承租标的的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手持身份证照片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正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