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24]RSGS[CS]2022001、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7-08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4]RSGS[CS]2022001
项目名称: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00000元
磋商保证金:7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2(年) | 否 | 一、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组成:物业负责人1名,门岗2名,保洁员2名,水电工1名,食堂专职人员2名,绿化负责人1名。 2、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前科证明;需培训上岗;需统一着装上岗。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1、安保门岗(24小时):检察院门岗值班,全年24小时在岗。 2、保洁:院内公共区域(包括会议室、荣誉室、监督台、检察院服务大厅、健身房、地下车库等)、院领导办公室、卫生间、办公楼公共过道(楼梯)等区域、垃圾桶内垃圾收集(不含保洁耗材)。 3、水电零星维修:院内办公区内水电零星维修。 4、突击服务:遇到重要工作任务或重大活动及上级领导检查时,依据院方要求对指定区域进行突击服务。 5、绿化养护:各楼层及领导班子办公室绿植租摆及大院的草坪、苗木修剪、养护。 6、食堂管理:机关食堂煮饭、煮菜、厨房餐厅和厨具的清洁等服务工作。 三、服务标准要求 (一)物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遵守物业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对待工作主动认真,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搞好同志间团结,顾全大局,按时按节点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2、日常工作任务单派发、登记及与维修人员间的协调联系。 3、定期检查、维修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转,建立正常用水、供水、排水管理制度和记录。 4、建立高压配电房巡视制度,每天巡查,每月细查一次,半年检修一次,并做好记录。 5、切实做到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则,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制度,发生故障及时解决,保证水电正常运转。 6、清洁工具、物品堆放整齐。文明维修。 7、主动上门征询听取业主意见,做好日常及时率和满意率的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并妥善解决。 (二)门岗岗位职责 1、门卫实行24小时2人值班制度,由项目负责人管理。 2、人员进出登记。所有人员进出需进行询问登记。 3、按时、完整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做好邮件领取、登记、发放工作。 5、不得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聊天、睡觉、不得缺岗。 6、严禁与外来办事人员对检察院事务进行评论。 7、夜班岗需做好夜间巡逻并登记,无遗漏角落。 8、保持门岗日常范围卫生。 (三)保洁岗位职责 1、保洁各岗位具体服务标准: (1)室内保洁服务标准 : 1.1地面 1.1.1基本质量要求: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杂物、灰尘、印迹、污垢、污渍、划痕等现象。 1.1.2分类质量要求,不同地面材质的保洁质量要求不同 2.2墙面 2.2.1基本质量要求 表面、接缝、顶角、边线等处应洁净,无灰尘、印迹、污垢、污渍、划痕等现象。 2.2.2分类质量要求 不同墙面材质的保洁质量要求不同 3.3门、窗 3.3.1窗台、门框、窗框、窗套及其上下部的缝隙处、玻璃与门框四角的结合处、铰链、旋转门中轴处等部位、应无灰尘、印迹、污垢、污渍等。 3.3.2门框底部应无积尘。 3.3.3门、窗的玻璃每天清洁一次 3.3.4金属的门、门框、门套、窗框、窗套、扶手、拉手等应无氧化斑点、色泽光亮,并保持其金属质感。 4.4卫生间服务标准: 4.4.1卫生间内应无臭味、异味。 4.4.2地面按1.1的规定。 4.4.3墙板条、坐厕隔板、坐厕隔板门按4.2的规定。 4.4.4卫生洁具内部、表面及下面应无灰尘、印迹、异味。 4.4.5镜表面洁净明亮、投光性好,镜面人像清晰。 4.4.6卫生间门、门套按3.3的规定。 4.4.7卫生间卫生纸架、干手机、灯罩表面应无灰尘、印迹并保持光洁。 (2)消防通道 5.5.1台阶、墙身、天花板、外露设施应无灰尘、污渍、污垢。 5.5.2楼梯、平台应无灰尘、污渍、污垢、装饰砖应色泽鲜明。 5.5.4通道门、门玻璃、门框按3.3规定。 5.5.5灯、灯罩、消防报警装置箱体应无灰尘、污垢。 5.6 检察院服务大厅 5.6.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5.6.2地面按1.1的规定。 5.6.3座椅与座椅的连接点应无灰尘、杂物、污渍。 5.6.4茶桌椅各表面及结合处,转角处无灰尘、印迹、污垢、污渍等。 5.6.5所有垃圾桶应干净,无杂物;无灰尘、水迹、污渍。 5.6.6门、窗按3.3的规定。 2、外围场所服务标准: 1.1通道、人行道保持清洁,无积灰、积水、脏物、杂物、污渍和车轮印,路面应保持本色。 1.2废物箱应定期消毒,不满溢,外表无积灰、污渍、水迹、置放点周围应清洁,无污水、无臭味及异味。 1.3绿地、花坛、隔离带内、行道树周围不应有杂物、纸屑、脏物等。 1.4广告牌、标志牌、照明灯具、栏杆、反光镜等表面应无灰尘、污垢、污渍,石料表面、金属表面、玻璃表面均应色泽明亮、无划痕。 1.5建筑物各进出口台阶、门厅地面按1.1的规定.底座外墙面、立柱应色泽光亮,无污渍、污垢。在2m以下部位无灰尘、污渍;外侧玻璃及窗台、窗框按3.3的规定。 1.6踏步地毯应保持干燥,无积水、污垢、污渍。 (四)水电零星维修岗位职责 院内办公区内水电零星维修。 1、负责项目各项照明灯具的维修更换、插座增加安装等维修工作。 2、负责项目各项使用水管管道维修、使用水管的增加工作。 3、接到报修通知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处理。不能及时维修处理的,需上报原因及大概维修完成的时间。 4、维修过程中做到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保证维修工作质量,完工后场地及时清理。 5、维修材料采购需预先预算上报,经批准后方可采购。 (五)物业服务作业时间 1、日常保洁要求:所有公共区域清扫,每天达到三次以上(早上、中午、傍晚)安排在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作业,不影响机关正常工作; 2、清洁人员安排:至少安排二人轮值,须保证1人在岗(配合单位上班时间),需要打扫5分钟到场清理。 (六)绿化要求 1、检察院大楼各楼层及领导班子办公室绿植摆放须满足业主代表要求,做到定期更换; 2.苗木包成活,非无可抗拒因素造成枯死及时补种; 3.每日清扫花木、草地内的垃圾、杂物,草地,在春、夏季每个月修剪一次,秋、冬季每两个月修剪一次,控制草皮高度并在修剪后施肥。全年都需要杂草清理,4月至11月, 20天拔草一轮;其他时间约30天拔草一轮,保持草皮纯度在98%以上; 4.花木的生长特点及天气情况,夏、秋季每周浇水3次,春、冬季每周浇水2次; 5.据花木的生长特点,定期对其进行修剪,达到观赏。乔灌木(包含造型树)应及时修剪整形,清除枯枝枯叶,应做到无枯死枝, 4月至11月,20天修剪一轮;其他时间约45天修剪一轮; 6.树木保持其艺术造型美观、流畅,对于枯死的要及时补种,保持常绿; 7.根据植物的不同品种及植物的不同生长季节安排好施肥工作,在植物生长期内施肥不少于三次; 8.据各种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应以预防为主。如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防治,确保植物正常生长,根据各种病虫害在春季、夏季发生居多;根据天气情况约20天安排一次药剂喷洒。 (七)机关食堂要求 1、厨房内的各种设备与餐具等应实行“定期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2、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老鼠等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灭鼠器,定时喷撒药剂等防护猎施,将餐厅蝇蚊等污染减少到最低,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老鼠、无虫叮咬! 3、门、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干净,地面干净。 4、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餐消毒一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5、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员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6、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分量不够。 7、工作日确保食堂用膳一天三餐,每天的餐食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单位有来客用膳,也应该安排好合理餐食。如有取消双休或节假日,也需确保食堂用膳一天三餐。 8、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五、考核考评 根据物业服务作业要求与评扣分标准按100分制每月进行打分,每月费用按得分情况给予支付,标准如下: ①每月评分得90分(含90分以上),按100%支付服务费; ②每月评分得80-90分(含80分),按95%支付服务费; ③每月评分得70-80分(含70分),按90%支付服务费; ④每月评分得60-70分(含60分),按50%支付服务费; ⑤每月评分60分以下,取消本月服务费。 六、物业服务考核评分标准 由业主单位每月根据承包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作业要求与评扣分标准 项目 分值 作业程序 质量标准 扣分标准 扣分 院内公共区域(包括会议室、展厅、大厅、机关食堂、健身房、车棚、水池及办公楼以外其他区域) 15分 每日清扫1次,上班时间进行动态专人巡扫保洁 1.地面烟头、废纸、果皮等垃圾、尘土、痰迹落地20分钟清扫; 2.瓷砖地面干净,无污迹污印,无积水,条线清晰 发现有垃圾20分钟内未清扫一次扣0.1分,地面有污迹、积水一次扣0.1分。 院领导办公室保洁 15分 每日清扫1次,在领导上班之前清扫完成 1.地面垃圾、尘土、清扫; 2.瓷砖地面干净,无污迹污印,无积水,条线清晰 3.墙面光亮无污染、印迹; 4.凹凸处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 5.墙面目视光亮、整洁。 地面发现有垃圾、污迹一次扣0.1分; 发现一次有明显灰尘、印迹、蜘蛛网扣0.1分 垃圾箱 5分 每日清洗1次并套上垃圾袋。 摆放指定位置并加盖,箱、桶外壁干净无垃圾粘着物。 垃圾箱发现未套垃圾袋一次扣0.1分,有粘着物一次扣0.1分。 楼道地面 10分 1.水泥地每日清拖1次,每隔2小时巡扫1次,每月大清洁1次。 2.瓷砖地面每日用拖把擦拭1次。 1.地面目视无烟头、废纸、果皮等垃圾,无积水、无尘土、无痰迹; 2.瓷砖地面干净,无污迹污印,无积水,条线清晰。 地面发现有垃圾、污迹、积水一次扣0.1分。 公共 墙面 5分 1.内墙面每周清洁1次,每日巡扫污染处; 2.天棚、墙角每周除尘,除蜘蛛网。 1.墙面光亮无污染、印迹; 2.凹凸处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 3.墙面目视光亮、整洁。 发现一次有明显灰尘、印迹、蜘蛛网扣0.1分 卫生间 10分 1.每日清拖2次; 2.每日中、晚用清洁剂清洗二次。 3.每个卫生间配洗手液和卫生纸,(卫生消耗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卫生标准)。 干净、无异味、无污渍、无蜘蛛网、便具无积垢、不锈钢表面光洁明亮、室内挂置卫生球或点卫生香。每日更换室内垃圾袋。 有明显异味、污渍一次扣0.2分,未更换垃圾袋一次扣0.1分。 楼梯扶手楼梯梯级,电梯 5分 1.楼梯扶手每周用清洁毛巾擦; 2.楼梯梯级每日清扫1次。 1.楼梯扶手无尘、无明显污迹; 2.楼梯梯级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 发现有明显尘污一次扣0.1分。 指示牌指示标玻璃窗 3分 每周清洗擦拭1次。 目视无明显积尘,无破损。 发现有明显尘污一次扣0.1分。 宣传栏宣传屏 2分 每周擦拭1次。 玻璃明亮,不锈钢面光亮,宣传栏、屏面无积尘。 发现有明显尘污一次扣0.1分。 环境道路 10分 每日清扫1次,每隔2小时巡扫1次,每月冲洗1次。 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无积水,路边无杂草。 发现有垃圾、杂物、污迹一次扣0.1分。 环境公共设施 5分 每月彻底擦拭1次,随时保洁。 目视整洁,无乱张贴,无乱涂画和破损。 发现有乱张贴、尘污一次扣0.1分 检察院门岗 10分 24小时在岗 1、不得缺岗。 2、非报备登记车辆或未经允许车辆不得进入检察院办公区域。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不得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聊天、睡觉。 5、严禁与外来办事人员对事故处理进行评论。 6、夜班岗需做好夜间巡逻并登记,无遗漏角落。 7、不得与外来办事人员发生争执、发生冲突。 发现有违规行为一次扣0.2分 水电维修 5分 1接到维修通报,及时维修。 2、不能及时维修的应上报原因及完成维修时间。 发现一次扣0.1分 | 7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描述: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为 服务 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6-27至2022-07-04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7-08 15: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7-08 15:30(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溪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松溪县红旗街169-1号
联系方式:18850699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社区龙岩大道中276号A幢2102、2105室
联系方式:13850916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淑珍
电 话:1385091680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