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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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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7月18日 17:2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泸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8日 17: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9号楼190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9号楼1901号
预算金额¥9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30-6665625
采购单位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二段丹艳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0830-2646357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哲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9号楼19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女士、0830-6665625
附件:
附件1食材采购项目技术要求.docx

项目概况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9号楼19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SZB[2022]062321

项目名称: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食品采购。

二、供应价格确定方式:

1.供应价格原则上以自然月为单位进行制定,即每个自然月确定一次供应价格。

2.供应价格定价方式:当月供应价格=当月市场基准价 (1-价格下浮百分比);当月市场基准价为当月泸州市主城区(江阳区和龙马潭区)农贸市场的市场价,价格下浮百分比为供应商中标下浮百分比。

3.当月市场基准价原则上由采购方、供应商一起到泸州市主城区(江阳区和龙马潭区)农贸市场进行询价确定,并计算核定当月供货价格。当月市场基准价和当月供应价格均以人民币 元 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三、技术、服务要求:

供应商确保所供食材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所有的货品应可追溯供货源头。供应的蔬菜类需符合国家GB2762-2017、GB2763-2021,生鲜肉类需符合国家GB9959.1-2001、GB2707-2016、GB31650-2019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规定,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不接受任何转基因食材。

(一)果蔬类

1.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

2.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葱蒜类: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

3.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的,应从其调整。

(二)生鲜、肉类

1.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生鲜肉类包装(或检疫合格证上)应注明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2.配送的生鲜肉类(生鲜肉类、生鲜禽类)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每批次猪肉必须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两章两证),猪肉须经取得合法经营的或经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屠宰场屠宰。新鲜牛肉、羊肉、鸡、鸭等牲畜、家禽肉每批次配送必须宰杀清理干净,且未冷冻。同时附带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生鲜肉类包装(或检疫合格证上)应注明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4.蛋类: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杂质,内容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禽类组织异物。

5.水产冻货类:肌肉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肉正常气味。

6.鲜鱼类:眼球饱满、角膜透明、鳞片完整、不易脱落、腮鲜红。清晰、腹部坚实、肉质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7.投标人需承诺供货时提供肉制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8.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的,应从其调整。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具体数量、类别以采购人确定为准。

4.付款方式:供应商每月5日前清理上月供应食材数量(双方日核清单),按照双方核实单价计算出各项食材价格,制出供应食材清单汇总表,交采购方核实签字后,按照月结清单在每月15日前开具上月食材发票交采购方。采购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于15日内将月货款转账到供应商帐户(帐户需与合同单位一致)。

5.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下浮比例报价。

6.验收要求

6.1验收时间:每次送货完毕进行验收

6.2验收方式: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泸州市的相关要求和项目的供应情况进行验收。到货后,采购方将及时安排验收员按照订购食材的品名规格、产地、数量、价格、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疫)报告之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如食材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调整更换,采购方也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采购方无法验收完毕的应当在出具的收货凭证上注明待验收,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涉及到检验检疫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或泸州市认可的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6.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投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投标/响应文 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其它未尽事宜(如有),可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五、考核管理

采购人每月对供货商进行考核管理食材供货商考核评分表

考核

指标

分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扣分原因

得分

1.食材

质量

15

1.1食材以次充好、不新鲜或质量差每次扣2分;

1.2有保质期食材,超过保质期每次扣2分;

1.3各类食材(除蔬菜外)每次配送均须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测证明,无证每次扣2分;

1.4蔬菜类送货未提交农残自检报告每次扣1分。以上扣分扣完为止。

2.食材

重量

10

2.1虚报食材重量、缺斤短两每次扣2分;

2.2食材有掺杂充假每次扣2分。

3.配送

效率

10

3.1每日按需配送,凡延迟配送时间影响正常使用每次扣2分。

4.服务质量

10

4.1有质量问题,退货换货不及时每次扣

1分;

4.2未按要求配送指定食材每次扣1分;

4.3配送车辆进出,不遵守规定每次扣1分。

5.价款结算

5

5.1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抬高食材价格每次扣2分;

6.食品

储存

10

6.1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不整齐清洁、有异味扣2分;

6.2货物存放不离墙、不离地、无货架、无垫仓板扣1分。

7.投诉

反映

10

7.1未经同意擅自委托他人配送,经核实每次扣2分;

7.2通过回扣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经核实每次扣2分。

8.环境

卫生

15

8.1配送场地卫生不整洁扣2分;

8.2配送车辆不整洁扣2分,未消毒扣2分;

8.3各种用具不干净卫生扣2分;

8.4食品接触人员无健康证每人次扣2分。

9.检测

10

9.1每批次食材检测资料不全扣2分。

10.可追溯系统

5

10.1不能提供食材可追溯资料的一项扣

1分。

一票否决项

1.发现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

考核得分

考核和扣款说明:

1.考核标准中,第1.1、第1.2、第2.2,每条不合格按次扣罚金额1000元,第1.3、第1.4、第2.1,每条不合格按次扣罚金额200元;配送效率、服务质量、价款结算、投诉反映、环境卫生、食品储存考核项中,每扣分1次,按次扣罚100元。

2.由采购方食堂管理员对食材配送服务进行考核评分,配送的第一个月分为4个考核周期,以后每个月为1个考核周期。每个周期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合格;考核得分89-80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中标供应商累计3个考核周期得分79分值及以下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中标供应商累计3个考核周期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在新中标供应商未签订合同提供服务的情况下,被终止服务的乙方应继续服务。

4.合同期间,采购方可定期不定期去对供应商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发现与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或不符合相关食品卫生要求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扣罚5%履约保证金,如发现二次的,扣罚20%履约保证金,如发现三次或以上的,扣罚10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方有权中止合约,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9日 至 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9号楼190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9号楼19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9号楼19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二段丹艳路11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830-2646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哲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9号楼1901号

联系方式:罗女士、0830-6665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 0830-666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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