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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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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远安县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A-ZB2022-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远采计备【2022】XM0560号

3、项目名称:远安县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9.86(万元)

6、最高限价:19.86(万元)

7、采购需求:

负责工作日职工自助餐需求(早、中)和接待、会议用餐;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6.2、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
6.3、拟派本项目大厨师傅兼负责人 1 人、白案面点大师傅 1 人均须具备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及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提供人员身份证、资格证、健康证)
6.4、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专业服务人员至少 3 人(打荷厨师、洗碗工、服务员)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提供人员身份证、健康证)
6.5、谈判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谈判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部分;(谈判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谈判现场公布,谈判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谈判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小区附五楼三楼)

3、方式: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小区附五楼三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7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小区附五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7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小区附五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5号

联系方式:18007205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381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洪丹

电 话:0717-3810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