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郴州市分行机关员工食堂及嘉禾县支行员工食堂物资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郴州市分行机关员工食堂及嘉禾县支行员工食堂物资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郴州市分行机关员工食堂及嘉禾县支行员工食堂物资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LYZB-202201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需求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含税) | 服务期限 |
1 | 郴州市分行机关员工食堂物资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批 | 3240000.00 | 3年 |
2 | 嘉禾县支行员工食堂物资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批 | 435000.00 | 3年 |
★注:本采购项目以包为单位,共分两个包,其中第一包为郴州市分行机关员工食堂物资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 第二包为嘉禾县支行员工食堂物资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每个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且只能针对这个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个月(指2022年4月-2022年6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和税收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复印件;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19栋)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19栋)。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19栋)。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招标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建设里75号
联 系 人:陈和平
电 话:13973510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
联 系 人:黄琳
电 话:18973482571
-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第一包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第二包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2、交纳时间:2022年8月18日09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帐 户 名: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园支行
帐 号:82013350000025983
4.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其它补充事宜:
1、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至招标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