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日期:2022年 7 月 28日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委托,就2022年度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MJCG22072806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2022年度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大米类) | 学年 | 1 | 2022年度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大米类),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本次采购各标段各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和1家备选供应商。 |
2 | 2022年度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食用油类) | 学年 | 1 | 2022年度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食用油类),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3 | 2022年度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调味副食品类) | 学年 | 1 | 2022年度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调味副食品类),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4 | 2022年度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猪肉类) | 学年 | 1 | 2022年度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猪肉类),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5 | 2022年度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冷冻品类(鸡翅、鸡腿等)) | 学年 | 1 | 2022年度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冷冻品类(鸡翅、鸡腿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不良的商业信誉、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
2)营业执照具有食品配送相关经营范围,具备本地配送大米类、食用油类、调味副食品类、猪肉类、冷冻品类(鸡翅、鸡腿等)等上述所有食品的资格和能力;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具备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
4)供应商须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 8 月5 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第二单元201室
招标文件售价(元):300(含现场考察费,售后不退)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3、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4、供应商企业简介(见附件图片);
5、若为授权委托人报名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8月11日下午17:00
七、投标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第二单元201室
八、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上午09:30
九、开标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第二单元201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1000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交付方式:现金方式递交。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密封至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按标段)”、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交付时间:2022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
交付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第二单元201室
十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单位在平阳县内的配送场地(含设施、设备等)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现场考察结果将作为报名单位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及评委投票依据(如比选申请人未能提供上述要求场地等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供应商须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中标价即为结算价,中标后不再另行调整,后期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639288
联系传真:0577-63639288
代理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第二单元201室
采 购 人: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
联 系 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18757733538
地址:平阳县水头镇育秀路8号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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