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荔浦市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集采集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荔浦兴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就荔浦市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集采集配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荔浦市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集采集配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H-GK2022005(LP)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荔浦市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集采集配项目 | 1 | 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最高投标限价:等于基准价(即参照当地农贸市场零售平均价为基准价,如遇某个食材在当地市场内无货时则以荔浦市联盛百汇超市、百姓超市等荔浦较大型超市平均价作为基准价(不含特价及促销商品)。并于当月15日中午12:00前交给采购人审核无异议后(若采购人对某物品的价格有异议,则双方共同到当地农贸市场及荔浦较大型超市核实并协商确定),作为下个月的基准价)。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其具体内容如下:
荔浦市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集采集配项目A分标;
荔浦市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集采集配项目B分标;
荔浦市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集采集配项目C分标。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分标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标1个分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22年8月22日自发布公告之时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地点:供应商应登陆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ipu.gov.cn/,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免费提供。
八、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9时00分。
供应商应于2022年9月15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柳路86号三楼)1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9月15日9时00分在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柳路86号三楼)1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ipu.gov.cn/。
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荔浦兴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18号
联系人:卓礼雄 联系电话:0773-697698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路88号碧桂园20栋108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曾蓉 联系电话:0773-7210040
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