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2-09-13
临安区锦北街道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马溪科技
孵化基地食堂一楼及餐饮设备出租项目
产权交易公告
临安区锦北街道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马溪科技孵化基地食堂一楼及餐饮设备出租项目 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20220909003 | |||
交易项目名称 | 临安区锦北街道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马溪科技孵化基地食堂一楼及餐饮设备出租项目 | |||
交易类型 | 房屋租赁 | 交易方式 | 竞价 | |
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交易的食堂配套用房位于锦北街道武肃街1079号科技孵化基地食堂1楼,面积788.7平方米的房屋及餐饮设备、设施。 本次产权出租房屋的性质为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地理位置优越,权属无争议,经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决议,现由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社会招租该食堂。本标的物有原承租人。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2-9-14 15:00:00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2-9-23 15:00:00 | |||
报名地点 | 本次挂牌报名、竞价全部采用网上操作:1、竞买人通过临安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网上竞价系统中自行提交报名材料;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 |||
租赁年限 | 1年 | 出让数量 | 788.7平方米 | |
起拍价 | 14.75万元(不含税) | 加价规则 | 1千或1千的整数倍(优先竞买人可以最高报价的同等价格参与竞价) | |
受让方条件 | 具有餐饮或食堂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
报名须知 |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如申请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申请人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同意参加的决议、经市场监管局备案的公司章程); 4.产权交易承诺书; 5.需上传保证金缴存凭证。 6.若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报名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交易机构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注:(以上所有递交文件都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手印) | |||
付款方式 | 租期共计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食堂一楼租金每年14.75万元起。(其中房屋租金每年9.75万元起,厨房设施设备每年租金5万元起),租金一年一付。租金须经交易成交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租金须经交易成交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付清租金14.75万元起(不含税),(由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租金缴纳单位名称: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户名:衣锦信用社,账号:201000007657768。 | |||
注意事项 | 1、适用于餐饮或食堂经营,若竞得方用途为餐饮或食堂的,经营人员须提供证照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书面承诺按业主方要求采购绿色无公害的食品原材料且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做好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到达卫生部门要求。租赁物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汽、通讯等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物业费:厂房0.9元/平方米/月;食堂1.2元/平方米/月;办公室2元/平方米/月) 2、竞得方应确保对租赁物进行合法使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租赁期间自行投入装修、搭建物、构筑物、建筑物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与产权方无关。 3、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征收或规划调整(包括招商引资、拆迁等)或产权方因自身建设需要回收租赁物时,产权方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方即可,竞得方自接到通知日起30日内无条件腾空并搬离,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进行退还,产权方对竞得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损失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包括不限于搬迁费、营业损失、装修损失等)。租赁期满,竞得方承租的厂房内装修装饰都需恢复原样交付给产权方。若期满续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4、竞得方已对该房屋的状况作了充分了解,且已知悉该房屋因历史原因未能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同意产权方无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以现状承租使用该房屋。 5、本次项目若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竞得的权利。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2-9-23 15:00:00 | |||
竞价地点 | 临安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 | |||
保证金缴纳 账户 | 金 额:壹万元整 | |||
户 名: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 ||||
开户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 | ||||
帐 户:86918100084127-003 | ||||
1.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联系电话:0571-23616020 2. 未竞价成功的单位或个人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并完成备案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 ||||
履约保证金 | 竞得方收到成交确认书一周内,需一次性向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租赁押金2万元(贰万元),开户行: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户名:衣锦信用社,账号:201000007657768,押金待期满后无息退还。若此次拍租成交单位是原承租方,原缴纳的押金继续有效。(由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 |||
产权所有人 联系方式 | 名称 | 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国琴 0571-61080988 | |||
交易机构 联系方式 | 名称 |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珊珊 0571-61071118 | |||
交易平台 联系方式 | 名称 |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冠华 0571-23616016 | |||
行业监管部门 联系方式 | 名称 | 杭州市临安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晓媛 0571-63721272 | |||
其他说明 |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租赁合同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5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2000元收取;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4000元收取;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5000元收取;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6000元收取;300万元(含)以上-6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8000元收取;6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10000元收取;1000万元(含)以上的收费按10000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20000元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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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锦北街道马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马溪科技孵化基地食堂一楼及餐饮设备出租项目交易公告(文件)交易公告(签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