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经乐清市教育局同意,乐清市财政局审批,受浙江省乐清中学委托,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乐资产权告字【2022】18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项目内容:浙江省乐清中学校园便利店托管经营服务。
2、面积:营业面积367.7平米,办公室面积约11平方米,仓库面积约103.5平方米,房屋共使用面积482.2平方米,具体以学校实际交付场地为准。
3、本次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年租金)不得低于25万元/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经营范围:
中标人只能经营以下商品:
(1)生活用品(2)文体用品(3)矿泉水、牛奶、功能性饮料(4)饼干、面包等副食品。不得经营烟、酒、碳酸饮料、方便面、冷冻商品(如冰激凌、棒冰等)、自热的商品(如自嗨锅等)、带壳零食(如瓜子、花生等),自制食品(如关东煮、茶叶蛋、粽子、煮玉米),不得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及对环境卫生管理影响较大的食品。
5、经营年限:3年。具体起始时间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中标人经营期满后7天内,必须搬出校园,清空便利店,如期向学校移交公物。中标人在经营期满后,必须在半个月内将注册便利店注销。招标人待中标人完成注销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经营期内,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中标人当年提供的服务经招标人考核符合要求的,招标人签订下一年合同。如遇上级部门要求或政策要求关闭或停止运营的情况,应无条件响应并退出经营,承包费按实际经营时间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投标;
3、投标人(总店或下属门店)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获取有关事宜: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均可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 日 上午9:30
七、投标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 上午9:30
九、开标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交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月 日16时。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首年部分租金。投标保证金款项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中汇出,投标人须按要求将保证金汇入以下任意一个账户: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 户 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乐清市支行营业部 账号:361076669755
十一、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伍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省乐清中学 开户行:农行乐清乐成支行 账号:192714010400113570000000151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乐清中学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宁康东路518号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577-571815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2单元7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67760029
传真:0577-88113837
浙江省乐清中学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