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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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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邵阳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30日

邵阳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邵阳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名称)的邵阳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邀请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2】100079

2.委托代理编号:HNZY2022-SYCG-030

3.项目编号: 2022CG09SZ0589

4.项目名称:邵阳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6.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最高限价

(人民币)

01

邵阳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邵阳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劳务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

700000.00(元)

700000.00(元)

品目分类

C0702餐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365天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中小企业承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餐饮经营许可证》 ;

(2)从事餐饮服务无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事故的不良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中小企业承诺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响应文件及办理其他竞争性磋商活动相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二、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胶装)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1-2块地(鸿祥家具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磋商小组按本邀请函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并发出磋商文件。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邵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1127号

联 系 人:宁先生

电 话:18773909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朝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1-2块地(鸿祥家具旁)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20739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207393666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