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关于政府购买深圳市光明区田寮小学食堂管理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田寮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范围 深圳市光明区田寮小学教师餐饮服务。 2.服务内容 2.1、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模式,中标单位派驻服务团队,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负责工作日早、中、晚三餐及节假日、周末等值班人员供餐,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如公务接待服务、应急工作加班用餐)等。 2.2、采购人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厨房、厨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登记造册。 2.3、开餐时间: (1)早餐 7:00-8:30;中餐 11:00-13:00;晚餐 17:30-19:00 (具体开餐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 (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非工作日(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开餐时间和调动中标单位的服务人员,中标单位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采购人有其它临时性或阶段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膳食服务,全力保障解决就餐问题,但采购人应提前1日通知中标单位准备。 2.4、食堂卫生保洁与管理; 2.5、食品安全保障管理; 2.6、食堂设备日常维护; 2.7、构建有特色的校园餐饮文化; 2.8、为值班老师提供送餐服务 3.人员要求 3.1、人员数量要求 中标单位为采购人配置厨房服务人员6人,包括主管(兼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切配1人、洗碗1人、服务员1人。 4.投入设施要求 4.1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由采购人提供,中标单位进驻食堂服务后,应当面与采购人清点厨房设备和厨具情况,开列清单确认,认真保管,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厨房及食堂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改造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使用设备,服务期满如数退还甲方。 4.2做好食堂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单位赔偿。 4.3中标单位应制定相关节能措施,落实水、电、燃气等能耗管理。 4.4中标单位须承担每学期最少一次油烟系统清洗费用。 |
项目预算金额:55万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项目采购具体信息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s://www.zdzbdl.com/)公告查询。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田寮小学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内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0755-27192255 传真: /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8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实施购买前公告-深圳市光明区田寮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