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宜宾市民中心(以下简称市民中心)职工食堂拟于2023年投入使用,为保障职工食堂膳食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宜宾市民中心职工食堂服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市民中心食堂位于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负一楼,面积约2370㎡,其中餐厅区域面积约930㎡(1个大餐厅+6个小餐厅),食堂后厨及相关功能区面积约1440㎡。近期预计保障500—600人左右就餐,远期规划1000人左右就餐。
二、项目需求与方案要求
(一)项目需求
为市民中心干部职工提供工作日早餐(7:30-9:00)、午餐(11:30-13:00)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人要求,提供加班晚餐、节假日加班餐、或临时性会议、活动及公务接待用餐保障。
(二)方案要求
1.劳务外包模式
(1)采购人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一家符合采购人需求的餐饮公司进行专业化餐饮管理服务,其中服务场地及食堂基础设备设施由采购人提供。
(2)中选人须结合职工餐标和采购人要求提供膳食服务,并对相关场地和设备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性能、功能完好。
注:中选人须在提交的服务方案中说明此种模式优缺点。
2.市场化运营模式
(1)采购人拟采取服务场地和食堂基础设备设施对外招租的模式确定一家符合采购人需求的餐饮公司进行专业化餐饮管理服务,中选人须结合职工餐标和采购人要求提供膳食服务,并对相关场地和设备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性能、功能完好。
(2)除市民中心职工就餐时间段和采购方特殊需求外,中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社会开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中选方自行承担。
三、方案征集提交单位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二)近三年承接过至少3家类似项目活动策划,需提供该业绩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四、方案提交时间与方案具体要求
(一)方案提交时间:2022年11月20日前。
(二)方案具体要求:
1.方案应具体体现供餐时间、供餐品种、菜品价格、质量、食品安全责任、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条件、报价及其他增值服务要求等。
2.在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及标准的前提下,如供应商对本次方案内容有更优化、更合理的建议或意见可在文件中写明。
3.方案需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骑缝章,密封封面注明“宜宾市民中心职工食堂服务方案征集”项目。
注:提供方案的单位应对本公告载明的全部内容提供完整的方案,并列出总价,未按此规定提供的方案将被否决。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使用。所有参加征集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方案征集人。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五、方案提交地点及联系人
方案提交地点: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307办公室。
联系人:王贵知,电话:18608145363,邮箱:30570947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