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BZB-202211-096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B-202211-0967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万元 最高限价:38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 涉及商品包装盒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2】6号)的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含832网上扶贫平台15%采购费用,扶贫平台食材采购由采购人指定,由中标单位代为组织采购。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1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3.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如为退休人员则提供相关退休返聘合同。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相关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3日到 202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 方式: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路10号 联系方式:022-25230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 联系方式:022-65725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雷、许振青 电 话:13820172877 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