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2.1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4 应答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 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标的)、合同大签页等。核算业绩数量以合同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准;框架合 同金额以合同上限金额为准,若无上限金额则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若无订单(结算单)则以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原件备 查 。
2.5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 被 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5)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 格的(不受地域限制);6)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最近三年内(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的;(应答人须附上述情况相关网站截图,包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2.6应答人应承诺遵守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并未被纳入陕西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7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