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四川锦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的委托,拟对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公司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SCJYCG-2022-033
二、比选项目: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本项目无采购预算,按照实际配送量进行结算。
四、比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2个包,根据采购人食堂的需求,拟采购供应商2名为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根据食堂的需要,按时按量进行配送,具体品种及数量以采购人每周下达的采购通知为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包号 | 配送范围 | 服务期限 |
01 | 鲜肉、禽类 | 合同签订后3年。 |
02 | 鲜水产、蔬菜、冻制品、干货、调味品、米、面(粉)、油、禽蛋、水果、豆制品、半成品、点心等。 | 合同签订后3年。 |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其中01包供应商拥有屠宰场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无屠宰场的须提供屠宰场的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定点采购协议(或屠宰协议);
3.3在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3.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投标截止当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视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2年 12 月 01 日至2022年 12 月 0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锦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泸州市西南商贸城20区.21号电梯.4楼4-67)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本项目比选文件售价(报名费):人民币300元/份。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公司介绍信原件(至少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③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络报名要求:将现场报名所须资料扫描件和“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一起发送至邮箱646634609@qq.com,发送后请联系代理机构确定报名是否成功。原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2年 12 月 13 日10: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 12 月 13 日09:30(北京时间)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九、比选地点:四川锦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具体地址:泸州市西南商贸城20区.21号电梯.4楼4-67)。
十、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www.lzsggzy.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地 址:泸州市公正巷7号3栋楼3单元8号
联 系 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0830-4118722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锦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西南商贸城20区.21号电梯.4楼4-67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0-2527206
附件一
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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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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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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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
办公室电话: | |
联系电话: | |
邮箱(用于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填写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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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料: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公司介绍信原件(至少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③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声明:我单位报名该项目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真实有效。
经办人签字:
日期: | |
注:请认真填写对应包号,如递交投标文件时的包号和报名的包号不一致,视为报名不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