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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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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正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2024年塔城市基础教育学校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3年-2024年塔城市基础教育学校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塔城市团结路40-3号小马奔腾文化用品店二楼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BGC(ZYX)2022-045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塔城市基础教育学校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827000

最高限价(元):3656000,3623000,3548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3年-2024年塔城市基础教育学校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65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米、面、油、蔬菜、调味品、肉及农副产品并且为塔城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提供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含各乡镇场教学点和幼儿园)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3年-2024年塔城市基础教育学校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62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米、面、油、蔬菜、调味品、肉及农副产品并且为塔城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提供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含各乡镇场教学点和幼儿园)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2023年-2024年塔城市基础教育学校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4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米、面、油、蔬菜、调味品、肉及农副产品并且为塔城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提供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含各乡镇场教学点和幼儿园)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本项目各标段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项目相关内容;(3)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塔城市团结路40-3号小马奔腾文化用品店二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供应商企业“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4)《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清晰可辨认的上述资料两份交代理机构留存(提供资料不齐者不予接受)。
线上获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邮箱:1227262075@qq.com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塔城市领馆街6号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0901-6237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团结路40-3号小马奔腾文化用品店二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13649965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镕墁

电 话:1364996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