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孝陵卫派出所食堂服务暨食材保障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孝陵卫派出所食堂服务暨食材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0602-2022AC60FW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孝陵卫派出所食堂服务暨食材保障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80万元/年(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投标处理)
服务期限:3年
服务地点: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孝陵卫派出所食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业的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或食堂管理(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8)主食产品(米、面、油)须提供货物标准符合国家法定机构的承诺函;
(9)肉类产品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的承诺函;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招标文件在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每本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并提交以下材料: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盖公章复印件);
(4)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业的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或食堂管理(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六、开标有关信息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01月13日14点30分-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
2.开启
(1)时间:2023年0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
3.份数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文件壹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项目信息的标签,随纸质文件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叶俊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13831157
办公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红山路196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25-82216069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