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春节职工福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春节职工福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FHXCG-2022043
3、项目预算:800元/份。供应商报价根据提货券面值金额800元/份的基础上,报提货券升值后面值金额。(供应商提货券面值金额报价低于800元/人为无效报价)
4、项目需求:
(1)本次招标为公司2023年职工春节提货劵采购,公司职工约3625人。
采购数量:约 3625 份,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提货劵使用范围和提货品种:提货劵可在中标供应商扬州城区、江都区域内所有营业网点使用,可在营业网点购买牛奶、食用油、调味品、水果、蛋品、休闲食品、香肠、蔬菜菌菇这8类商品(提货券使用时可以购买中标供应商营业网点上述8类范围内在售的任意商品,供应商不能限定商品品牌和规格或指定商品,同时提货券可以购买供应商营业网点当期上述8类范围在售的促销商品),一次性使用不找零。提货券有效期至 2023年 2 月5 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开标时现场核查)
4、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在扬州市城区、江都区域设有营业网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5日
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yzjtcyjt.com/joomla/)”、“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yzgjgs.com/n/pages/)”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2日每日 9:00至12:00, 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4楼),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注: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 09 :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四楼。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6日 09 :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四楼。
六、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账 号:080822000000022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2年12月16日 09:30)可以是现金方式,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等方式送达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注:以其他形式及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荷叶西路2-1号
联 系 人: 卢德俊
电话:18762305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4楼
联 系 人: 花建祥
电 话:15152743565/0514-82885573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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