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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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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邀请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6202212196375973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阿丽达 18609017715

报价起止时间:2022-12-19 17:01 - 2022-12-22 15: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厨房用品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厨房用品; 采购人需求描述:1.因本次采购项目时间紧急,中标单位在成交1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5日内(含节假日)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并与3日内(含节假日)完成安装调试。如做不到请勿报价,否则按违约处理。2.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需安排人员来现场勘察实际情况,出具合理方案,未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合理方案的视为恶意报价,或虚假应标,报价无效。我单位将恶意报价或虚假应标的企业通过政采云维权中心上报上级采监部门进;

次要参数要求:厨房设备: 厨房设备一批;
1批160000.00-

买家留言:1.因本次采购项目时间紧急,中标单位在成交1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5日内(含节假日)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并与3日内(含节假日)完成安装调试。如做不到请勿报价,否则按违约处理。2.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需安排人员来现场勘察实际情况,出具合理方案,未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合理方案的视为恶意报价,或虚假应标,报价无效。我单位将恶意报价或虚假应标的企业通过政采云维权中心上报上级采监部门进行处理。3.报价前必须先提供符合项目参数的样品,到我单位审查后参与报价。4.采购完成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项目参数及要求验收,若有一项不满足即为虚假报价,不予验收。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1.因本次采购项目时间紧急,中标单位在成交1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5日内(含节假日)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并与3日内(含节假日)完成安装调试。如做不到请勿报价,否则按违约处理。2.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需安排人员来现场勘察实际情况,出具合理方案,未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合理方案的视为恶意报价,或虚假应标,报价无效。我单位将恶意报价或虚假应标的企业通过政采云维权中心上报上级采监部门进行处理。3.报价前必须先提供符合项目参数的样品,到我单位审查后参与报价。采购完成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项目参数及要求验收,若有一项不满足即为虚假报价,不予验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塔城市 杜别克街道 塔城市六合广场北侧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1因本次采购项目时间紧急,中标单位在成交1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5日内(含节假日)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并与3日内(含节假日)完成安装调试。如做不到请勿报价,否则按违约处理。
2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需安排人员来现场勘察实际情况,出具合理方案,未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合理方案的视为恶意报价,或虚假应标,报价无效。我单位将恶意报价或虚假应标的企业通过政采云维权中心上报上级采监部门进行处理。
3报价前必须先提供符合项目参数的样品,到我单位审查后参与报价。
4采购完成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项目参数及要求验收,若有一项不满足即为虚假报价,不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