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HZX2022027
2.项目内容:食堂非八大类食材(蔬菜、瓜果、水产品、豆制品、干货、水果等)
3.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元)
二、招标方式
综合评标
三、投标书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合一执照);
3.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公司征信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家网站的查询为准),查询结果中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公司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相关资料验收流程
(一) 2022年12月28日下午16:00前,投标公司须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投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中心学校保安室。
根据《平湖中心学校非八大类食材配送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文件,密封递交。
(二)2022年12月29日上午,平湖中心学校评标小组在校内进行评标。具体流程如下:
1.对应标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2.通报入围公司名单;
3.对食材种类、价格、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标;
4.确认预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三)在校内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人:黄宝慧 18725802968;黄雨前13750437271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中心学校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南路1号,是一所政府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食堂约2000平方米,就餐人数约300人。本项目配送食材是指除纳入批量集中采购大宗食材品类8大类(大米、小麦粉或面粉、成品食用油、乳制品、鲜蛋、生鲜肉、冻品、调味品)之外的食材,包括蔬菜、瓜果、水产品、豆制品、干货、水果等纳入集采集配工作的品类。
二、服务期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该项目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满前,采购方将对中标方总体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良好及以上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
3、合同续签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良好;
(2)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项目合同服务期内供应商没有被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列入《不诚信行为记录表》。
三、质量验收与服务标准
为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堂所采购的一切食材,严格按照学校相关验收标准执行。
1.中标供应商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于当地上午5:20点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供货方,征得采购方同意后,实施相应的应急方案)。如货物不符合验收要求,供应商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中标供应商如送货迟到一次,采购单位应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保证;两次迟到或者一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罚当天总货款的10%;三次迟到或者两次迟到30分钟以上,采购单位可解除其供货合同。
2、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要做好每日食堂主副食品种、数量等采购需求的对接工作,明确需求品种、数量以及具体的要求;双方同时制定主副食收货和验收制度、具体工作流程。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甲方具体供货标准和收货验收制度等做好采购配送工作,确保所配送的货物符合学校要求。双方在收货验收过程中,发现所送货物不符合要求,收货验收工作人员要现场拍照留存作为证据,并对相关货物进行封存留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对中标公司所送货物不符合要求的,出现一次,由采购方向供货方提出口头批评;二次,采购方向供货方提出警告,供货方向采购方作出书面保证;三次,扣除该项当天出现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货物的货款总价;三次以上,采购方有权解除其供货合同。供货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采购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水产类、活鲜水产鳞片完整有粘液,眼睛饱满、明亮,游动灵活,大小均匀品相较好。冰鲜水产表面鱼鳞完整,体表无破损,眼睛清晰且完整,大小均匀,品相较好。鲜活水产要求送货必须要配有冲气装备及海鲜车配送服务。
4、河粉、豆制品类。来源于正规食品公司出品的货物。
5、蔬菜瓜果类。来自大型“无公害”蔬菜基地,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经过初步整理,除去泥、沙、黄叶、烂叶及老叶后的合格率为85%,所提供的蔬菜保证是送货前12小时内收成的,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书(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供的检验报告,及每天供货公司提供的《无公害叶菜类检测记录表》原始单或复印件)。
6、水果类。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果面新鲜洁净,无压痕,无病虫害;气味清新无异味;不应太过成熟,不宜保存;应季水果。
7、每年提供所有副食、调料原地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8.采购单位应严格按学校《食堂食材供应货物验收标准》《食材供应货物验收考核表》要求组织验收,中标供应商配送的货物有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有权拒收,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货物并要求供货方重新送货:出现一次,由采购方向供货方提出口头批评;二次,采购方向供货方提出警告,供货方向采购方作出书面保证;三次,扣除该项当天出现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货物的货款总价;三次以上,采购方有权解除其供货合同。供货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采购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采购方有权更换不满意的食品。因供货方所送食品造成采购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供货方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9.数量要求及验收要求。食品数量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单位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四、项目服务需求
1.此招标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2.中标后应保证所提供的食材应确保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食材的新鲜感。
3.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做好相关登记。
4.在832平台完成扶贫产品的采购指标。
5.付款方式按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投标报价与结算
1.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报折扣率的方式报价,年度支付上限不得超过86万元;
(2)价格分计算时按照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方式进行评分;
(3)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2.结算方式:
(1)蔬菜瓜果类产品由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每月5、15、25号粗加工报价表取三天的平均值(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各项物资的基准价,结算时价格=基准价*折扣率。
(2)除蔬菜瓜果类产品外,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其他类别产品直接按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价格结算。
(3)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结算时价格=市场价*折扣率。(市场价采购单位和中标公司组成价格调查小组,到实体商场、菜市场等现场调研决定)
(4)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项目采购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