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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看守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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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看守所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结果质疑答复公告(二)(补充更正)

招标详情

质 疑 人: 沈阳鲁宝新厨具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112号6层

法定代表人: 曹齐

委托代理人: 曹齐 电话: 18704040221

质疑事项1.中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部分生产制造厂家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以该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不真实的,无效的,根本通不过资格性审查,故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事实依据: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序号52、序号69、序号72

要想生产电磁平扒炉连柜、 一大一小电磁炉、电蒸灶这几个产品,生产制造加工企业必须具有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并且认证单元中,必须有这个产品,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附截图)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根本不具备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有明确规定,未取得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任何人或任何单位都不允许生产制造经营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目录里的产品。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附: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质疑答复内容:该项质疑部分成立,本项目中标结果作废,将发布结果更正公告。

事实依据:经查询,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序号52电磁平扒炉连柜、序号69一大一小电磁炉、序号72电蒸灶产品的制造商为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上三样产品均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 》〔2018年 第26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五)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部分目录,其制造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该证书具有生产“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产品单元并在相应单元有生产该种产品的资格,通过对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的问询及其提供的佐证材料证明(佐证材料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括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与广州杰冠西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广州杰冠西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与嘉善德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嘉善德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序号69一大一小电磁炉为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自己生产制造的产品,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该证书具有生产“工业和商用电热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商用电磁灶”的资格(详见查询网址和截图附件),该项质疑不成立;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制造52电磁平扒炉连柜、序号72电蒸灶产品的能力,所以委托广州杰冠西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52电磁平扒炉连柜相关的事宜,广州杰冠西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该证书具有生产“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电扒炉”的资格;委托嘉善德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序号72电蒸灶产品相关的事宜,嘉善德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该证书具有生产“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蒸汽炊具”的资格;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根据国库司对相关类似问题答复:只有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待遇。供应商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虽然商标是自己的,但不是自己生产,不应享受中小企业待遇,所以该项产品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制造商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不应享受中小企业待遇,即中标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一部分,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查询网址和截图附件:http://zjamr.zj.gov.cn/col/col1228971574/index.html?dataid=c4e052b9-d74b-4547-b92d-fec8308f19c3 tabid=207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2018年第2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质疑事项2.中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部分生产制造厂家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以该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不真实的,无效的,根本通不过资格性审查,故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事实依据: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序号71

要想生产电饼铛这种产品,生产制造加工企业必须具有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并且认证单元中,必须有这个产品,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附截图)北京市华美炊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根本不县备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有明确规定,未取得电热食品加工设条生产许可证的任何人或任何单位都不允许生产制造经营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目录里的产品。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附: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质疑答复内容:经查询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序号71电饼铛产品制造商为北京市华美炊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电饼铛产品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2018年 第26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五)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部分目录,其制造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该证书具有生产“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产品单元并在相应单元有生产该种产品的资格,通过对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的问询及其提供的佐证材料证明(佐证材料包括北京市华美炊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序号71电饼铛产品制造商为北京市华美炊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该证书具有生产“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电热铛”的资格,该证书经本市行业主管部门证实真实有效,所以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部分生产制造厂家不是中小企业,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根本通不过资格性审查阶段,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也是废标文件,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事实依据: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序号25

以上中标人填写的生产制造商名称为海尔集团公司。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且所投的产品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制造,并把此项要求作为资格性审查条件。根据招标文件P3供应商须知:

根据招标文件P21: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经查询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缴纳社保人员为1910人,并不是中小型企业,在招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明确说明,所填写的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然而海尔集团公司为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股东,海尔集团公司和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存分支机构为大企业的情形,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也是废标文件。

质疑答复内容:通过对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的问询及其提供的佐证材料证明,建德市大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所投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序号25顶开门冷柜产品制造商为海尔集团公司,而非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属于小微企业,该企业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网址:https://xwqy.gsxt.gov.cn/mirco/micro_detail)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网址: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sjjxwqyml/index.html)),中可查询。查询结果截图如下:

并经过咨询本市行业主管部门,该公司属于小微企业,符合本项目规定的中小企业范畴。所以本项质疑不成立。


附件信息:

  • 建德市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结果质疑函 --(沈阳鲁宝) .pdf

    1.1 M

  • (建德市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质疑答复函 沈阳鲁宝.pdf

    3.0 M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