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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敬老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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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沟镇敬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招标详情

丁沟镇敬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
受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敬老院委托,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丁沟镇敬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2、服务费:约72万元
3、服务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敬老院
4、服务内容:肉类、水产类、禽类、蔬菜类、面点类等食材采购配送,具体由招标人确定。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
三、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付清上月费用,中标人应提供正式税票。
四、项目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食材采购配送数量按招标人验收单确认的数量结算,单价参照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的价格执行。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价格由招标人确定且不得高于宏信龙及丁沟镇周边菜市场的价格。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其正式员工且投标申请人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不属于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10月-2022年12月(近3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5、投标申请人“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七、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或未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其单位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江都营业部;银行账号:3210880101201000100430,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论任何原因,投标保证金未从单位账户缴纳或未及时到账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公告及报名时间、方式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17时止。
2、本项目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23年1月9日15时-17时至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1月9日17时前至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
2、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其他事宜
1、免责条款: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项目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2、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3、投标申请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相应费用,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4、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报名资料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否则不可入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6、联系人:朱婷 电话:0514-86831819
现场勘察联系人:郑宝洪 电话:15052549815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敬老院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