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汤汪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汤汪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汤汪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汤汪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3-01-11】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汤汪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BZG2023001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汤汪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约74.9万元/年

5、报价要求:按“让利幅度”进行报价,结算价格按送货当日扬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1-让利幅度)*100% 进行计算。所有食材单价经确认后,按实结算。

5.1在扬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有同类零售参考零售价的货品(如粮、油、肉类、蔬菜、鸡蛋、水果等),我单位每周采集一次价格监测中价格,如果价格监测中同类货品价格上涨,成交人供货的价格按相应比例上调;如果该网站同类货品价格下降,相关货品的价格则按相应比例下调。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改供货价格和让利幅度,否则我单位有权终止供货合同。

5.2在扬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没有同类零售参考零售价的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我单位原则上每两周通过在周边菜场或大型超市调研后以同类商品零售价作为定价的参考基准价。供货商不得擅自更改供货价格和让利幅度,否则我单位有权终止供货合同。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经我单位与成交人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

6、采购需求: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汤汪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选择一家优秀的供应商承担食堂食材供应服务,供应商须保证食品绿色无污染,食用安全等。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正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05(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2280031375@qq.com,联系电话:15152748563)。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 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投标文件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汤汪街道办事处

地址:仲马媛

联系方式:0514-87814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正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北

联系方式:15152748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袁

电 话:15152748563

附件: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汤汪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项目采购文件.doc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