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购买食堂岗位服务”项目机构的公告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市发展和改革委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协商讨论,继续做好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经讨论由我委牵头公开遴选“购买食堂岗位服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食堂岗位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该项目主要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供早餐、中餐的后勤保障服务。
(二)项目要求
1.乙方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及时足额向服务人员发放劳务报酬、为服务人员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
2.食堂岗位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且经过餐饮服务的相关培训及实际操作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海南省各项法律、法规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验收。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未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通过增加工作时长或增加人员的方法满足项目规定内容。
5.乙方服务人员严重违反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要求更换人员,乙方需及时将人员补充到位。
三、服务人员配备及服务费预算
(一)服务人员配备
食堂岗位服务配备6人,主厨1人、副厨1人、杂工领班1人、杂工3人。
(二)服务预算
食堂岗位年服务费控制价为人民币29.28万元(含税),即按月支付食堂岗位服务费(年服务费平均到每月)。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相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额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申报要求
1.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自拟);
2.拟定详细服务方案,对各项服务内容进行单独报价;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保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
(三)申报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的单位,请如实填写附件《购买食堂岗位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申报表应加盖购买食堂岗位服务申报单位公章,通过快递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及盖章电子版光盘刻录)密封递交至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楼办公室)。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7日18:0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自行备份留存申报材料,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我委不予退回;如申报材料涉密,须安排专人对接。
2.我委将根据各申报单位的材料,经综合评选(详见附件评分标准),确定最终购买食堂岗位服务单位,遴选结果将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方式:0898—88291168
投诉联系方式:0898—8820598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遴选评分表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