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品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兴海路90号)3楼招标代理部或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200-JWZB-C2023-0001
2、项目名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品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100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100万元/年。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6、采购需求: 蔬菜、水产、畜肉、禽蛋、豆制品、干货、水果、奶制品、调味料等副食品采购及配送。具体采购清单由招标人提供。
7、采购及配送合同工期:三年。投标单位中标后,考察运行两个月,决定是否签订合同。若不满意,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确定试运行单位;若满意,则签订合同
8、投标单位参照“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信息→价比三家→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粮油店”栏目公布的近期价格为基准价下浮;如果泰州市发改委网站上述栏目中没有的价格,则参照泰州市海陵区大润发超市、平价超市、海陵区莲花二号区欣莲农贸市场等地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下浮;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fgw.taizhou.gov.cn
9、质量要求:
(1)、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所有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2)、配送的货物必须卫生新鲜、质量达标,品种、规格和数量准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原件);
4、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各供应商由信用查询渠道自行查询打印并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信息信用的使用规则:仅用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委托的评审(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动态甄别;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将不予认可。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苏财购[2021]34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3楼招标代理部( 泰州市海陵区兴海路90号)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
如投标供应商为电子邮箱报名,请将标书费用汇至招标代理账户并截图发送至代理邮箱,请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及报名的项目名称。
标书费收款人名称: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384060100018170098418,开户行:交通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
邮箱:1531674610@qq.com
现场报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兴海路90号经纬事务所三楼招标代理部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1月30日下午15:00整前
截止时间:2023年1月30日下午15:00整
地点: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3楼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区兴海路90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月30日下午15:00整
地点: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3楼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区兴海路9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天。
3、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鼓励绿色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疫情期间,各供应商相关人员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示当日的“苏康码”、“行程码”,来自风险地区的供应商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若出现不服从现场管理者,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3961018766
联系人:羊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兴海路90号
3.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523-8688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