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本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员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1-YW-04247-1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拟选择5家入围供应商为员工餐厅提供为期1年的食材供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类、水果、干调等各类食材(采购需求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3年01月31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2月0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领取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220号芝麻街公园里D区16栋三楼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员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员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拟选择5家入围供应商为员工餐厅提供为期1年的食材供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类、水果、干调等各类食材(采购需求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预算金额:约700万元;
2.5服务期限:1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食材供应服务项目业绩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单位),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3.5.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2购标方式:
(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去结算”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勾选本项目。
(3)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含在线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服务费用),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标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220号芝麻街公园里D区16栋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9号1层0101号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371-58559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220号芝麻街公园里D区16栋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371-89956090
电子邮件:qjgc037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