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依法) 公告
1. 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 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 ZB(YF)202303000002
1.3 项目所在地区: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小孟社区服务中心松花江路
1.4 招标条件: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设有凤凰院区民警食堂、小孟院区民警食堂两个食堂,其中小孟院区食堂需承担监内罪犯食堂业务,两个食堂负担全局餐饮服务。现需寻求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三个食堂进行整体外包。
3. 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免缴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任何未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14.1 标段名称: 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4.2 标段编号: ZB(YF)202303000002-00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4 00:00:00至 2023-03-13 12: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
4.5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免缴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4.6 其他事项: /
4.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段15.1 标段名称: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5.2 标段编号:ZB(YF)202303000002-001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3-28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其他事项说明
8. 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凤凰路116号、花溪区松花江路37号
联系人:季坤
联系电话:17785163288
招标代理: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李宇轩
联系电话:1376509292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