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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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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恒爱融合发展中心2023年第三方送餐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扬州市恒爱融合发展中心2023年第三方送餐服务项目
扬州市恒爱融合发展中心2023年第三方送餐服务项目
项目需求详情

扬州市恒爱融合发展中心共有工作人员30人左右。为保障全体工作人员日常用餐和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拟对中心的送餐经营权采用公开方式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元/份(即餐费标准为18元,菜品自拟,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实际用餐份数及用餐天数按实结算),每天为工作人员供应一餐(午餐),采购人负责提供就餐地点,供应商负责按约定时间及用餐数量在做好保温措施的前提下将餐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分发到位。
报价网址:https://cg.zbj.com/

服务周期:30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谈判时间:2023-03-08 10:0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服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杨庙村东庄组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院内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3-03-08 00:00:00

发布时间:2023-03-03 14:53:02

采购编号:JSYZC070201Z20231231071

采购单位: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注册的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2和4项无需提供。
②受影响,享受国家政策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供应商投入的送餐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提供健康证或承诺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023-111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