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南路街道2023-2025年城市管理部食堂伙食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JJFZC-2023005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发布日期:2023-03-27 09:54
- ● 项目编号: XZP2023032700220
- ● 项目名称: 湖南路街道2023-2025年城市管理部食堂伙食配送服务项目
- ● 建设单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条件
湖南路街道2023-2025年城市管理部食堂伙食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JJFZC-2023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最高限价:每人13元/餐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依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
范围 | 湖南路街道2023-2025年城市管理部食堂伙食配送服务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22年9月-2023年2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半年(2022年9月-2023年2月)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3-03-27 09:30 至 2023-03-30 17:00 |
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4-07 09: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04-07 09:3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4号现代服务大厦B座1001-1002会议室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JFZC-2023005
2、项目名称:湖南路街道2023-2025年城市管理部食堂伙食配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每人13元/餐
4、最高限价:每人13元/餐
5、采购需求:拟确定一家配菜单位为鼓楼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部食堂提供配菜服务,每人13元/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依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22年9月-2023年2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半年(2022年9月-2023年2月)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 3 月 27日至 2023 年 3 月30 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4号现代服务大厦B座1001-1002室
3.3.方式:
(1)请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
(2)报名完成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3.4售价:3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4号现代服务大厦B座1001-1002会议室
4.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均需胶装成册),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壹份(单独封装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一次报价表壹份,二次报价表壹份。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4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4号现代服务大厦B座1001-10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青云巷27号
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 02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4号现代服务大厦B座1001-1002
联系方式:025-57080527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15861804785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青云巷27号
联系人:
范工
电话:
0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第十九幢6层601
联系人:
丁工
电话:
15861804785
电子邮件:
1525058953@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