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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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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规范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项目——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暗访调查及动态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规范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项目——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暗访调查及动态评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X-2023-0187

项目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规范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项目——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暗访调查及动态评价。

基本情况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昆明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餐饮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提升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面有效推动全市健康县城创建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 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 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暗访调查及动态评价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

最高限价:10万

采购需求:(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规范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项目,旨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一是强化高风险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掌握分析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现状。二是紧盯健康县城“食安心”行动考核指标及创卫复审要求,聚焦网络餐饮服务、小餐饮、餐饮类食品摊贩等“小散乱”重点业态,全面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三是立足监管职责和各类创建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反餐饮浪费、光盘行动等“文明餐桌”系列活动,推广使用餐饮外卖“食安封签”,切实守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底线,推动餐饮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提升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该项目分三个子项目分别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暗访调查及动态评价”为三个子项目之一。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暗访调查及动态评价。结合健康县城“食安心”行动、创卫复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等工作,对全市 14个县(市)区、5个开发(度假)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暗访调查,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属地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社会满意度综合评估机制,对各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建立问题清单并反馈评估结果,压实基层属地监管责任,督促餐饮单位合规经营。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持续规范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结合健康县城“食安心”行动考核指标及创卫复审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获证餐饮单位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压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典型引路法、项目工作法,聚焦“抓重点、强弱项、优服务”三大重点,推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采购人要求。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1年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公司财务报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不须提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须反映查询时间,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天的网站查询截图或打印件),未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1楼)。

3. 方式一:在以上时间和地点现场获取,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

(2)若法人授权代理人购买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方式二:将方式一所要求资料发送至418088366@qq.com邮箱,备注公司名称、所报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售价:0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西山区采荷路华夏御府怡璟苑小区8栋1楼1单元101);

3.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提交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U盘)和纸质文件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 开启

时间:2023年4月18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西山区采荷路华夏御府怡璟苑小区8栋1楼1单元101)。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768号

联系方式: 周老师、李老师 0871-6416582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

名 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系方式:杨工13708457440、赖工、董工、苏工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13708457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