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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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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23年至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23年至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8: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4:30
开标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芳、林丽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231280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东湖庄4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女士 0591-2317603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丽芳、林丽平0591-88231280
附件:
附件1中达-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2022年11月 新版).xls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23年至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ZX)2023-01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23年至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及要求

服务期限

预算价(人民币:万元)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1

1-1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23年至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包含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水果、乳制品、各类辅料等。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年

150

不收投标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查询审查: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资格审查小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打印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3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至 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方式:①.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见采购公告附件; 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帐户见本章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表》),并将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zhongdazb@163.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标书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我司按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帐户信息(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东湖庄411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591-23176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联系方式:陈丽芳、林丽平0591-88231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芳、林丽平

电 话: 0591-8823128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