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人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潜在供应商在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宁市连然街道一碗水馨苑91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 26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GB【2023】48号;
1.2项目名称: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00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0元。
1.5采购需求: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否 | 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含:粮油、蔬菜瓜果、肉禽蛋、糕点面点、乳制品、调味品、洗涤用品) | 1 | 批 |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6交货期限:供货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5小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的质量要求、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质量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质量标准及要求。
1.7交货地点:交通警察大队指定地点。
1.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9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0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1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4.2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或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声明函。
2.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新成立企业或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声明函。
2.5.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5.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7.1(1)供应商须具有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供应商若为生猪养殖基地的须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生猪定点屠宰证》;若不具备生猪养殖基地则需提供具有生猪养殖基地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的单位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且生猪养殖基地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
(3)时蔬肉蛋食用油类供货时必须提交检疫检验证明、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产品符合国家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标准;
(4)肉品配送必须由冷藏车辆进行配送,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5)涉及清真食品的,供应商应具备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或提供具有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的单位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提供承诺函确保是具备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的单位出厂的清真食品;
(6)不接受转基因伙食材料,或以转基因材料制成的食物原材料,如玉米、油等,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2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运作资金实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及时追溯并妥善有效处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分包规定: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4月 06 日09:00至2023年04月 12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宁市连然街道一碗水馨苑91号商铺)。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可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各供应商应同时提交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3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3年04月 26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版(U盘)递交地点: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宁市连然街道一碗水馨苑91号商铺)。
3、开标时间:2023年04月 26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地点: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宁市连然街道一碗水馨苑91号商铺)。
4.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招标网(https:///)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安宁市安温路11号
联系人:李智
电话: 0871-6878204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一碗水馨苑91号商铺
联系人:赵师
电话:0871-68688698/1831447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