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582]FJHDCG[CS]2023001二、项目名称:食堂管理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B-7地块厂房302 | 545,000.00元 |
合同包1(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食堂管理的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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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 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本项目期为1年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545,000.00 |
采购人代表: | 王剑锋 |
评审专家: | 郭玉环、 苏文锻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100万元以下,收取比例1.5%,100万元-500万元0.8%。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2.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单位: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3505 0165 6007 0000 001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食堂管理的采购项目:8175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晋江市崇德路36号
联系方式:1875086630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26室
联系方式:0595-22301995/186499423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池佳明
电话:0595-22301995/18649942369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