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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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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含超市日常生活用品)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就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含超市日常生活用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含超市日常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HHX2023-XM65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供货期限

服务机构

预算金额(人民币)

1

东孝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含超市日常生活用品)采购

1.米、面、油、调料、干货等类(含超市日常生活用品);2.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鲜品)、冷冻品(禽类、水产)类等类;3.蔬菜、水果、禽(鲜品)、蛋、豆制品等类。

三年(2个月轮换一次)

3家

130万元/年;三年合计390万元

▲说明:

1.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参考数据。本次协议期限的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需要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协议期限内的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

2.当有效的合格供应商数量<4家时,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后,招标人视服务、食材等质量情况,质量满意的,在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签订下一年度的延续服务合同,直至项目服务期满。

(六)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七)本项目谢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东区)具有固定服务网点的企业,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拟提供食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符合卫生管理及食堂管理的要求。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3日起至2023年0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供应商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hexinzhaobiao0579@163.com。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05月15日09:00-09: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金东区东孝街道新大楼二楼会议室(金华市金东区金瓯路381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和地点:本次磋商会议将于2023年05月15日09点30分在金东区东孝街道新大楼二楼会议室(金华市金东区金瓯路381号)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1 人)进入磋商现场。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柒万捌仟元整(¥780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23年05月12日16:3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88990019002129(汇款用途请注明“磋商保证金”及项目编号:XM651)。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二)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东孝街道办事处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金瓯路38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石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16819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石女士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16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传真:0579-82388081

电子邮箱:hexinzhaobiao0579@163.com

项目报名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579-82559051、13388463600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88081

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